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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名国家干部、新闻记者为骗子提供方便 兴平县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 主犯刘智生、同案犯张小建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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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6-29
第1版()
专栏:

三十二名国家干部、新闻记者为骗子提供方便
兴平县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
主犯刘智生、同案犯张小建被依法逮捕
据新华社西安6月28日电 (记者马集琦)陕西省兴平县破获一起特大诈骗案,主犯刘智生、同案犯张小建因诈骗合同款一千多万元,于6月2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令人吃惊的是,在刘智生进行诈骗活动期间,兴平、户县、西安等地竟有工商、金融、新闻、基层政府等十八个单位、三十二名国家干部为他的诈骗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刘智生现年三十九岁,是兴平县庄头乡流顺村农民,196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1982年又进行过投机、诈骗活动。去年7月,刘智生担任了庄头乡农民刘炜、孙进合办的“兴平县城乡多种经营公司”的总经理,刘炜担任副总经理。
这家公司在申请审批时谎称有十万元资金,兴平县工商管理局没有进行核实就发给了营业执照,后来也没有对这家公司与买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性作过调查,经常是刘智生打个电话,县工商局的干部就拿着公章去盖印。去年12月,刘智生与湖南省常德县振华贸易公司签订四千万条麻袋、价值六千八百四十万元的供货合同。陕西省和咸阳市工商局听了县工商局负责同志的反映后认为,合同数量多,货款惊人,而刘智生无货源和赔偿能力,明确指示不予鉴证。可是,刘智生通过公司派驻西安办事处联络员张小建到户县工商局给有关干部行贿后,不仅使合同得到了鉴证,还骗取了六十万元的贷款。
据调查,刘智生等先后同省内外一些单位签订了麻袋、金属和汽车购销等大宗合同,总金额达二亿六千多万元。现已初步查实,刘智生采取合同到期不发货和开假提货单欺骗买方的手段,共骗得合同款和货款一千多万元,其中五百万元已被购货单位追回,另外的五百二十三万元除购进价值七十余万元的二十一台汽车外,其余都被他行贿和挥霍掉了。
刘智生为了使假合同得到有关部门的鉴证,用高价买进彩色电视机上百台,名牌自行车二百五十多辆,连同大量现金,行贿拉拢兴平、户县、西安等地工商、金融、政法部门的干部。现已初步查明,接受刘智生行贿千元以上的干部有二十多人。
个别新闻记者也见利忘义,置党的新闻事业的起码准则于不顾。收受刘智生贿赂的陕西工人报记者赵冀广、兴平县广播站记者南兴锋等,先后在一些报纸、电台上发表了九篇为刘智生扬名的假报道。赵冀广还曾向刘智生泄露重要机密。甚至在刘智生案发后,南兴锋和赵冀广等还企图为他翻案。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对赵冀广等七人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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