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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会见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学员时说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一项长期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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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2
第1版()
专栏:

彭真会见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学员时说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一项长期任务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时说,如果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安定团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就没有保障。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我国十亿人民前途命运的极其重要的大事。
这个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时间为三个月。今天,彭真委员长和陈丕显、彭冲副委员长会见了全体学员,彭真委员长就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长期性和怎样大批培养各方面法制工作干部的问题讲了话。
彭真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总结了几十年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得出来的结论。“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搞好我们的事业,一要加强集体领导,一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大家不愿意、不允许“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事今后再发生,这就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我们十亿人民前途和命运的大问题。
彭真指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依法办事,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过去在革命战争时期主要靠政策办事。我们的国家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封建残余思想还影响着我们,缺乏法制的传统,这方面的基础很薄弱,法制干部也少。同时,现在我国经济还不发达,群众的文化水平低,要养成十亿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的习惯,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要自觉地认识到,在我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不懈地进行长期的工作和努力。
在谈到培训大批法制干部时,彭真说,立法过程也是培养干部的过程。起草和研究法律草案的时候,要广泛邀请法律、经济、文化、科技、哲学、历史等方面的专家和有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包括一些学生参加。这样既可以广泛地把群众意见集中起来,做到集思广益,又可以促进立法、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干部的培养、发展。彭真说,要扩大和发展法律院校和各种法律专业,加速培养法律人才。在职干部也要加强学习,学习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法律,学习业务。彭真认为,举办立法干部培训班,是培训法制干部的好形式,要继续办下去。地方上也可以办。参加会见的还有张友渔、邹瑜、宋汝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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