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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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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5
第4版()
专栏:政法论坛

加强法律监督
方初
法律监督,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主要表现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监督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这些工作做好了,对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保护公民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打击和制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尊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搞好法律监督,检察人员就必须具有熟练的业务知识和不畏权势、敢于斗争的精神。有的检察机关之所以没有搞好法律监督,有的工作甚至还没有开展起来,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怕:怕得罪了某某领导,怕影响同兄弟单位的关系。奇怪的是,他们怕这怕那,就是不怕社会主义法制遭受破坏。在健全法制的今天,作为一位合格的检察人员,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感:放弃法律监督,就是失职,就是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不负责任的表现。本期介绍的有关法律监督的案例,有经验,也有教训,可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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