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阅读
  • 0回复

中国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5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综述
由北京大学、杭州大学主办的中国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于5月14日—17日在杭州召开。来自日本、美国、联邦德国、香港地区和祖国大陆的六十七名宋史研究专家与学者,就宋代的社会经济与阶级关系、政治制度与人物评价、社会风俗与都市建设、科学技术与对外关系、宗教思想与学术文化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关于宋代的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与会者普遍认为,唐宋之际中国封建社会出现的重大变化,可以从宋代的社会生产、阶级关系的变化方面找出它的蛛丝马迹,因此,对宋代社会经济史和阶级关系的研究,一直是近年来久盛未衰的重要课题。有的学者认为,宋代乡村户等制的建立,一方面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政治得到强化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唐宋之际从封建国家所有制下的均田制到大地主土地私有制,从租庸调法到两税法的变化中,封建王朝的统治方式和剥削开始从以“丁”为对象向以“户”(通过户等制)为对象转化。乡村户等制就是宋王朝用来管理和剥削农民的统治方式,这是唐宋之际经济变革的基础。而划分户等的标准,则又经历了从以家业钱的多寡(包括丁口)到仅仅以营运为内容的家业钱为标准的变化,这又从侧面反映了宋代商品经济和高利贷的发展。有的学者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唐宋之际虽然有私有土地代替均田制,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的变化,但是封建王朝的统治方式和剥削对象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自从两税法明确规定“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的税赋原则后,作为剥削对象与前此的“丁”相对称的,可以说是“户”,但这仅仅具有以“户”的资产多寡来确定税额与差役的征发的职能,户等的划分本身,并无实际意义。“户”是社会的细胞,是实施封建统治和剥削的基础,无论是“以资产为宗”的阶段,还是“以丁身为本”的阶段,都是要通过“户”来实现封建统治和剥削,这几乎是共同的。因此,认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方式和剥削对象在宋代发生变化是不确切的。
地主与佃客,是封建社会的两大基本对立阶级。有的学者根据新发现的明刻本《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记载的南宋二十户豪横的具体情况,对南宋的田主、豪民、豪横作了阶级分析,提出了划分田主、豪民、豪横(均是地主)之间的具体界限。这对认识宋代封建国家政权的作用、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的关系以及地主和农民的关系,都是很有意义的。对宋代佃客的法律地位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宋代佃客的法律地位,在北宋中期随着官户、人力、女使等的法律地位的逐步规定,经历了长期的酝酿而终于得以确立。有的学者则认为,佃客问题是封建社会中的普遍问题,应该考虑到地理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一个朝代中,很难概括佃客作为一个阶级的身份地位的高和低。因为东、西生产发展水平不同,南北气候差异,佃客的身份地位也是不同的。
关于宋代的政治制度与人物评价,与会者着重讨论了宋代科举制度及其改革、宋代的馆职、宰相制度等等。有的学者通过对王安石贡举改革的经过和内容的分析指出,王安石的贡举改革是科举史上的一次具有进步意义的变革。有的学者则提出异议,认为王安石倡导的“罢明经、诸科,专以进士一科取士;罢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需从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两方面来检验其正确与否。如就“以经义取士”、以“三经新义”统一道德而论,很可能会因此排斥学术上的不同学派,桎梏学术的发展。
封建社会中的宰相,历居文官之首。对宋代的宰相制度的研究和讨论,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兴趣。有的学者在考察了宋代的宰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的历史现象之后,发现了宋代相权不断强化的过程,最后得出“相权不仅是指宰相一个人的权力,而是指以宰相为首包括诸多副相在内的一个执政集团的权力”,“宰相集团及其宰执的活动是宋代政治史的主体”的结论,这与史学界早已形成的宋代相权削弱的观点是大相迳庭的。有的学者对这种观点进行了诘难,认为宋代采取的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是前所未有的,目的都是为了改变唐末五代以来的君弱臣强的局面,相权和皇权的矛盾与斗争,是与政治上的兴衰相联系的。从封建社会的整个历史过程来考察,皇权始终压倒相权,否则,皇帝易人,臣仆执政,便会代之以新的封建王朝。
(张秀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