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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挥霍十八万,难道仅是错误吗? 广东三亚市委的答复欠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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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6
第5版()
专栏:大家谈

肆意挥霍十八万,难道仅是错误吗?
广东三亚市委的答复欠妥
读罢你报1985年5月18日第五版刊登的广东三亚市委的答复,甚觉不妥。
三亚市农业银行凭借掌握贷款的权力,弄来小汽车一辆,实际得款十一万五千元。这是敲竹杠!而三亚市委却称之为“索取”。
市农行从某公司转帐六万五千元,以凑足购买彩色电视机的款项,这是侵占人民的财产!哪是什么“转帐”!
事发后,市农行拿出七万三千八百元公款发给个人作为退款,这是挪用公款!不是什么“暂借”!
市农行居然能预发奖金,而且每人平均为五百八十元。这里应另有尚未查清的问题,答复中只字未提。
人们不禁要问:肆意挥霍十八万元,难道仅是错误吗?答复说:“市农业银行对错误已有初步认识。退回了索取的十一万五千元,个人已还公款十万零七千五百元。”仅此而已,别无下文。难道这样严重的问题连个纪律处分都不敢作出?
这岂不是告诉人们,有些人明目张胆地干着违纪违法的事情,有些人明目张胆地包庇严重违纪违法者,可以不必用党纪政纪去惩戒了!
江苏盐城市郊区区委 王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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