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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环境保护法为什么受到责难——关于温州呢绒厂选址所发生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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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7
第2版()
专栏:

维护环境保护法为什么受到责难
——关于温州呢绒厂选址所发生的问题
本报记者 肖体焕
自今年3月19日以来,温州市委、市政府有的领导干部多次对温州市环保局的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讨,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最近到温州市采访得悉,主要是在对新建有严重污染的温州呢绒厂的选址,要不要避开市区三十六万人饮水的水源地段,要不要维护《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这些原则问题上,温州市环保局提出了不同意,惹恼了市里的领导。
温州市区位于东西流向的瓯江南岸,城市顺着河岸布局,大致呈东西向的带状形。温州虽然紧贴瓯江,但由于濒临海口,海水倒灌,市区一段瓯江水质为咸水,不能饮用。居民饮水来源,全靠称为塘河的内河水系,而塘河基本上是静止封闭的,缺乏稀释自净能力,环境容量较小。它主要靠雨水补给,水量有限,干旱时间长这里水源就比较紧张。
去年秋天,省里决定在温州新建一个呢绒厂,包括有洗毛、纺绒、织布、印染等工艺流程,日排放有色、有毒印染污水二三千吨。
关于该厂的选址,去年10月下旬,省轻工业厅、省纺织工业公司会同温州市各有关方面,对城市东北部的三十六村、东部的杨府山、中部南侧的三板桥三个地址,作了反复审议,最后定点在城市下风方向的三十六村。呢绒厂筹建处在一份简报中说:“此地位置适中,距瓯江近,排污投资省,对周围地面水无污染,交通水陆四通八达,离市区近,有利于女工上下班,有利于企业管理。”
今年3月上旬,呢绒厂筹建处改口提出要以三板桥作为厂址,一些有关方面表示支持。尽管摆出好些原由,实际问题是三板桥地处城市腰部地段,位置比三十六村更适中和方便。3月12日,温州市计委向省计委经委提出了改址报告,并说明市环保部门也“同意呢绒厂选址在三板桥”。市环保局感到很突然,说“这个报告在没有与我们通气的情况下,写上了市环保部门表示同意”。3月15日,市环保局的人去市计委澄清事实,并表示要打报告阐明观点。
接着,3月17日,温州市环保局向省计、经委并省环保局,写了一个《关于温州市呢绒厂厂址定点的意见》的报告,阐明三板桥属于城市总体规划所规定的水源保护区,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三板桥不能作为新建呢绒厂厂址,仍应维持省、市有关部门原来审定的三十六村方案。对于市环保局往上反映不同意见的报告,市委、市政府有的领导干部很是生气,一再严厉批评,并于3月21日限令市环保局的领导在两天内亲自写出检讨,迟一点也不行。温州市环保局于3月22日书面检讨中仍未同意呢绒厂定点在三板桥。市里对其意见未予理会,4月8日给省计、经委打报告说,市环保局“已做了检查”,希望能够抓紧审批选点在三板桥的呢绒厂初步设计。至记者写此稿时,省计、经委尚未审批下来。
为了让有严重污染的温州呢绒厂建在饮用水源地段的三板桥,有关方面还试图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温州市总体规划中所规定的水源保护地段划小,让三板桥从水源保护区中“解脱”出来。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既有背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也取代不了水源保护范围的客观事实。记者到距离西线自来水厂七公里远的温州化工厂采访,该厂领导反映,他们排出含氨氮的污水管道,一不小心发生故障,污水外溢到内河水系,自来水厂就频频告急。如果呢绒厂建在离水厂更近的三板桥(此地距离东、西两个水厂各约二公里),排出的含有苯胺一类物质毒性很大的印染污水,即使是有严密、系统的污水处理设施,一旦发生偶然事故,污水外溢到内河水源,市区三十多万人饮用的自来水就不堪设想。
就温州呢绒厂选址问题,记者也走访了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他们的意见认为:温州市环保局不同意有严重污染的呢绒厂,定点在水源地段的三板桥,是维护《环境保护法》,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如果他们明知新建项目有污染破坏水源的危险,也不挺身而出,那就是失职。温州市环保局在市里受到严厉批评并被责令检讨,事情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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