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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做出三项规定 保证县级整党工作顺利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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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7
第4版()
专栏:

福建省委做出三项规定
保证县级整党工作顺利进行
新华社福州7月5日电 (记者崔葆章、蔡珪村)中共福建省委做出三项规定,保证县级整党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委最近研究了全省的整党情况,认为目前省级整党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地、市级整党的对照检查也快完毕,县级整党工作正全面铺开。今后,省、地两级将把主要精力用在抓业务上,各业务部门也都会纷纷插到县里去安排任务,搞不好会影响县级整党,这个问题必须引起省、地两级党政部门严重注意,为切实保证县级整党不受干扰,顺利进行,省委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县级整党工作要加强领导。各地(市)委要有一名副书记专门抓整党工作。县委要按中央的要求,组成两套班子,一套班子抓整党,一套班子抓日常工作。另外,还要有一个精干有力的整党工作办公室。
二、省、地(市)都要精简会议。不必要开的会议尽量不开,非开不可的要开短会。省、地(市)有关部门召集县一级干部开会时,省、地(市)委要按上述原则帮助把关。
三、县级整党工作进入对照检查前后两个月时间内,县级领导人员不要出国访问或到外地参观,地(市)委要对此严格把关。在7月4日和5日举行的省委工作会议上,省委对这三项决定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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