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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统一招生与单独招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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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7
第5版()
专栏:教育

谈统一招生与单独招生
杨学为
新中国成立以前,虽然也有个别年份实行过部分大学“统一招生”,但基本上是学校单独招生。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单独招生不能很好完成国家计划,部分高等学校于1950年开始联合招生,1952年全国各高等学校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招生显得比单独招生好处多些,但很快也暴露了新的矛盾。
从1953年开始,经过多次争论,统一招生仍然坚持下来,说明它有存在的道理。统一招生与学校单独招生相比,主要的好处在于统一命题与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可以集中全国比较优秀的教师来做,试题范围容易与中学教学保持一致,节省人力、经费;统一组织考试,既方便了大学,也方便了考生。学校单独考试,不仅每校都需组织一班人马命题,而且必须在各地设考场,面向全国招生的学校在全国各地设考场,即使只设在省会一级,也有二十多处。学校还要派出人员,办理考生登记、资格审查,租赁、编排考场等等,要花费相当大的力量。众多的考生要长途跋涉到考场所在地或省会。这样多的考生,食宿交通等如何解决?而且考生每报考一所学校,就要参加五六门科目的考试,是个沉重的负担。
统一招生确有不足之处。这主要是统一录取的体制,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高等学校录取的体制。这种体制,不利于高等学校充分行使录取新生的权利,不利于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有人批评这种体制是“学校招生,政府录取”,是有一些道理的。统一考试不足之处,主要是分类、科目设置、计分方法等,不利于选拔有特长的学生,不利于各学校、专业办出自己的特点,对中学教学也有不利的影响。
招生制度的改革应当是除弊兴利,保留统一招生的优点,革除其弊端。去年,山东、山西、吉林、黑龙江四省十校以及四川省在统考的基础上试行单独录取的办法,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原教育部决定,统一考试之后,第一批录取的学校试行“单独录取”的体制。这样做,既可以保持统一招生中统一命题、组织考试的长处,又可克服统一录取的不足,有利于高等学校行使录取新生的权利;有利于尊重考生的志愿。当然一个新办法也可能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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