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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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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8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盖章钱”
胡贤世
有个农村建筑队的同志拿着申请表到县建设银行签署意见,经办人说:“签意见可以,先交六十元手续费。”问他一句为什么?答曰:“这是规定”。建筑队交了钱,才盖上建设银行的公章。接着,该队到城建局审批,又是一句“拿钱来!”同样也是“规定”。
在有些地方,农民要办点什么事,可谓“离开钱,盖章难”。不管开张什么证明条,往往要交五元以上的“手续费”……真是雁过拔毛。对交费,当然不能一概反对,比如办户口簿、粮食供应本,收成本费是应该的,但总不能高出成本费十倍、百倍地收钱吧!
公章,不能变成某些人换钱的工具。各级机关都是为人民办事的,都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谁要是仗着手里握有公章就刁难勒索群众,那就要考虑他还有没有资格再握有公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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