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薄利多销不能以次充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8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薄利多销不能以次充好
许仲彦
目前,一些企业不顾社会主义的企业道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假充真,向市场倾销大量质量低劣产品,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往往打着“薄利多销”的幌子,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薄利多销”,一般是指在市场竞争中,利用较低的产品利润率,迅速扩大销路和销售量,吸引市场购买力,从而集腋成裘,获得较大利润。同时,又能使消费者以有限的货币购得尽可能多的物品,于国于民于企业都有好处。它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一种积极有效的经营手段。
随着我国商品生产的大力发展和部分产品买方市场的出现,人们的消费要求已日益从产品的“有”和“多”,转向“有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名牌”的趋势。价廉须先物美。人们在购买产品时,首先重视的是产品质量的高低,即产品能否满足使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是产品的品种、质量以及服务质量的竞争。因此,企业在不断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扩大产量的前提下实行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才能拥有市场,拥有用户,获得较大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反,如果企业平时不抓质量,不搞产品开发,一旦发现本企业产品处于滞销积压,便借“薄利多销”之名,以次充好,降价出售,甚至不惜用欺骗方式向市场倾销这些劣质品,这样的“薄利多销品”实际上是“廉价劣质品”,得利的是小集体和个人,而受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事实上,不讲产品质量的经营方式,纵然得利于一时,终究会在市场上站不住脚。企业失去信誉,产品失去了使用价值,不管其产品价格如何低廉,也不会有人问津。因而,即使薄利多销的产品,也要注意质量问题。
(注:作者是山东某校工业管理工程系教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