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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船命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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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8
第4版()
专栏:社会一角

泥船命案
浙江省平湖县黄菇乡农民许叙明,今年3月4日凌晨因事外出,误了车船班次,只得步行回家。当他走到曹桥乡陈家浜村陈照根屋旁时,被一条河浜挡住去路。他看河埠头停着一条水泥船,便萌发一种念头,想借船过河。可是,当他双脚刚跨上船时
(按:这种不经他人许可想私自撑船的作法,是不对的),村里的狗叫了。船主陈照根一骨碌从床上起来,发现有人撑船,迅即叫来堂弟陈云其和陈仁根,三人你推我拉,把许叙明带到村委会办公室,途中叫醒了村委会主任陈仁金和另一个青年陈阿法。当许被押进村办公室以后,陈仁金一口咬定许叙明是深夜偷船,对许再三申述借船摆渡的情由充耳不闻,并板着脸说:“你不老实就给你苦头吃吃。”接着叫其他四个帮手,把许用绳子捆绑,高高吊在屋架上,用长凳、扁担、铁耙作刑具,严刑拷打,逼取口供。许叙明拒不承认,他们又用铅丝串扎黄砖八块、树墩二只,挂在许的颈部,还在腰部和腿部挂了十五块黄砖。他们把许叙明残酷地折磨了三个半小时后,东方发白,前来上班的茶室职工见状,苦苦规劝,陈仁金才把许叙明从屋架上放下来丢在墙边。他们一伙人也累了,坐下来喝茶、玩扑克,而许叙明却在血泊中停止了呼吸。今年5月23日,陈仁金等四人已受到法律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
(按:这桩命案,情节并不曲折,教训却很深刻。宪法公布已经二年多,刑法生效已经五年多,身为一村之长的陈仁金私设公堂,可谓目无国法,草菅人命。一些不懂法律知识的年轻人,血气方刚,凭着简单想象,盲从村干部,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来,这些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近来,一些地方不断发生非法拘禁无辜群众的事件,希望各地重视这一情况。)
《嘉兴报》 杨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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