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刑具乎?玩具乎?(图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08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刑具乎?玩具乎?
前不久,我在北京一家公园的商店里,见游人购买成套儿童玩具:寒光凛冽的手铐,五寸长的警棒,令我大吃一惊。手铐、警棒,本是政法干警用来对付犯罪分子的刑具,现在却把它变成年幼无知的孩子手中的玩物,到底有什么好处?是让他们拿着铐子去学着铐人吗?拿着警棒去学着如何防身吗?我们不明白这里边的奥妙。把刑具和玩具混在一起的做法,实不可取。建议工厂设计玩具,商店出售玩具,应充分考虑到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王永兰文 法乃光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