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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签订长期换货和付款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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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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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苏签订长期换货和付款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新华社莫斯科7月10日电 (记者沈一鸣)中苏两国政府关于1986年至1990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关于在中国建设和改造工业项目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今天下午在莫斯科签字。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和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伊·阿尔希波夫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上述两个文件上签字。
根据1986年至1990年换货和付款协定,中国将向苏联提供矿产品、大豆、玉米、猪肉及其制品、水果、茶叶、棉布、针织品、缝制品、轻工土畜产品、手工艺品、化工品等货物。苏联将向中国提供钢材、木材、化肥、有色金属、发电设备、铁路机车辆、汽车、飞机等货物。从1986年至1990年中苏贸易总额将达到三百五十亿瑞士法郎。
根据在中国建设和改造工业项目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双方将在设计、提供技术资料、供应设备和派遣专家、技术人员方面进行合作。
姚依林的主要随行人员和中国驻苏联大使李则望,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尼·塔雷津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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