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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协调的好形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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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1
第2版()
专栏:

经济协调的好形式
本报评论员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原有的人民公社组织已经解体。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民需要一种新的不同于人民公社的经济组织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王显庄村的农民经济协调会和夹河村养鸭协会,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诞生的。它们建立的时间都不长,为群众办的事情却不少。
商品生产是一种社会化、专业化的生产,从头到尾都离不开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生产越是发展,对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的要求越高。这种协调和系统服务是不可能由一家一户承担的,必须由一定的合作经济组织来承担。王显庄村农民经济协调会和夹河村养鸭协会就是这样的合作经济组织。
提起合作经济组织,有的同志会联想起“一大二公”和吃“大锅饭”的弊端。但是,我们今天提倡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发展合作制的做法,与原来的人民公社有极大的不同。第一,它不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组织,而是地地道道的经济组织;第二,它不合并私有财产,是在肯定家庭经营前提下,按照群众意愿,实行某些经济项目或某种生产、技术环节的合作;第三,参加自愿,退出自由,不是自上而下的强行捏合;第四,因地制宜,因户制宜,不搞“一刀切”和一律化。近几年一些地方的实践证明,只要遵循上述原则,随着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建立为农户生产进行协调、提供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受农民欢迎的。王显庄村农民经济协调会和夹河村养鸭协会帮助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就是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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