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读者强烈要求 厂家应对产品高度负责务必注明厂名和所在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1
第7版()
专栏:综述来信

读者强烈要求
厂家应对产品高度负责务必注明厂名和所在地
今年2月2日、3月7日,本报在第五版、第七版刊登读者来信,严肃批评了“富华”牌收录机和“嘎林”牌收录机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和工厂所在地的做法后,又陆续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反映其他一些质量很差的高档耐用商品,仍然存在不注明生产厂家和工厂所在地的问题。一些读者在信中说,买了这种商品后,如果发现质量有问题,商店不给换,保修部门修不好,想和生产厂联系,又不知厂名和地址,真是坑人不浅!
现将读者来信揭露的不注明生产厂家和工厂所在地的产品抄录如下:
一、收录机:“红梅”牌888型、“飞楼”J ST—8080型、“珍宝”牌777型双卡、“梅花”牌四喇叭双卡立体声、“芦笛”牌C XL—2441型、日立—哈尔滨HITACHI—HARBINTF—5854型盒式、丽佳DC—312型双卡、“牡丹”牌“CONSION”8080—4S型、“松乐”牌8282—A型双卡、“胜乐”牌。
二、电视机:“丰日”牌(HITEC)彩色电视机、“牡丹江”牌电视机、“皇冠”牌电视机。
三、其他:J AI—1型缝纫机,这个产品只注明中国标准缝纫机公司,没有公司地址。还有只注明“中国制造”而无厂名和地址的产品,如“白鸽”牌闹钟、“728铃兰”牌两用钢笔等。
读者在来信中强烈要求这些产品的生产厂家,一定要在产品上注明生产厂的厂名和工厂所在地,以示对顾客负责;要求有关领导部门加强对这类问题的关注和监督,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本报群众工作部 丁玉书 整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