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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财经委员会 传达合作社配售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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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23
第2版()
专栏:

  京市财经委员会
传达合作社配售决定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十九日召集京市工厂、机关、学校的行政、工会、学生会负责人及合作社理监事主席、合作社主任四百多人举行大会,传达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和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关于实行配售的决定和办法,号召搞好配售工作,认真为社员服务。
京市财经委员会程宏毅副主任讲话中指出:我们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要逐渐提高计划性,合作社与国营贸易的密切结合,就是我们国家经济走向计划性的重要一环。中央贸易部和全国合作总社实行定量配售的决定,是使合作社在业务上组织上走上正轨化加强计划性的重大措施。要搞好配售搞好合作社必须正确掌握政策,严格照规定办事,稳步慎重进行,并应取得各级党、行政、工会及学生会的领导帮助和检查督促,合作社干部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坚决地面向社员,帮助社员,改善社员生活。他最后说明在目前国家财政经济情况下,广大职工及公教人员的工薪待遇较低,为了适当的改善他们的生活,办好合作社办好配售,更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
京市供销合作社总社王纯主任讲话,报告了过去两三个月来北京市初步试办配售的成绩:单是去年十二月份配售货品总值即达一百十二亿元,比市场批发价格共便宜八亿元,使广大社员减少了中间剥削。现在继续试办配售,在第一季中将使三十八万五千名职工、农民社员经常地、有保证地平均得到一定数量廉价的日用必需品,扩大有组织的消费市场,进而对于物价的更趋稳定也有一定作用。他最后号召各合作社工作人员,必须依靠社员群众来进行配售,贯彻民主精神,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配售的各项纪律,不卖给非社员,保证“秤平、斗满、尺码足”,不增减定量,不掺假使潮,不擅自更改配售价格,不虚报社员人数,不假名套购。并提出:合作社的社员、监事会、上级社和国营贸易机关都有权随时监督或检查配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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