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阅读
  • 0回复

中纪委致晋江地委、行署党组的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4
第1版()
专栏:

中纪委致晋江地委、行署党组的一封公开信
晋江地区长时期制售假药,用行贿手段销往各地,明目张胆地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背社会道德,除应检查领导上的重大责任外,必须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致晋江地委、行署党组的一封公开信福建省委并转晋江地委、行署党组:
晋江地区的一些企业单位,大量制造假药,并用各种行贿手段销往全国各地。这种明目张胆地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背社会道德,为万人所斥的恶劣行为,长时期里在你们那里存在和发展,作为党和政府领导机关的晋江地委、晋江行署,以及晋江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竟然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把大量制造假药危害人民的乡镇加以表扬,因此,你们不能不深刻地检查在这一重要事件中,你们在领导上的重大责任。
晋江地区制、售假药,报纸上公开揭发批评已经一个月了,除应检讨领导上的责任外,必须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党员参与制造假药的,必须按情节给以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违犯法纪的由政法部门处理。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亦必须追究责任。请你们将查处结果报告中央纪委。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7月13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