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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而终即人道”之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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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4
第7版()
专栏:

“无痛而终即人道”之争
唐若水
不久前,数百名 高望重的法国名医在尼斯市聚会,一致要求法国当局允许医生对垂死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进行“无痛而终”手术。与此同时,美国同行们也在大洋彼岸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大造舆论。在美国的大小报刊上,经常可以读到医学界的专家权威们的激昂文字,宣传的观点是:医生在病人及家属要求下,让垂危病人无痛而终,死得“轻松”,即是“人道行为”。
可是,美国不少州的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医生不准以任何手段“故意”使自己的病人死亡。但前不久,在各界“有识之士”的敦促下,美国众议院以八十票对六十一票通过了鲍勃·布什议员的一项有关提案。此提案要求:当病人“无可救药”时,可以要求医生用“特殊手术”尽早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且病人还可对“手术方式”和使用的“器械”作出选择。
布什议员对提案作了一番解释,他用沉重的语气说:“身患不治之症的不幸者在去世前往往肉体上和精神上倍受双重折磨。同时,他们的至爱亲朋也跟着悲痛欲绝。我的兄弟患了癌症,医生明明知道他已濒临绝期,却坚持给他输了两次血,使他多活了两星期,但事实上这两星期不仅是他也是我们亲人们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
不少医生对这一大胆提案表示赞赏。一位著名的内科医生介绍说,他曾为一个肺癌患者装上了心脏起搏器,结果病人苏醒了三次,“延长”了一个半月时间的生命,但这反而给病人和他的亲人们“增添”了“难以忘怀”的“创伤”。
不过,反对者也大有人在。以达拉斯市为“根据地”并在美国各大城市设有“分社”的民间团体“求生者联盟”展开了频繁的活动。这些热心人指责“无痛致死”术是“血腥谋杀”,还规劝持此议的议员们“多多考虑、回头是岸”。此外,更多的人则认为医生应从人道主义出发全力抢救哪怕只有一线希望的病人。何况当代医学发展迅速,就连对于癌症,也已出现了愈来愈大的彻底战胜它的巨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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