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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 对若干商品开征进口调节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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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5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决定
对若干商品开征进口调节税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院新近决定对若干商品开征进口调节税。
国务院为此向各地各部门发出的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有些地区和单位耗用大量外汇,盲目进口某些国内外差价大的商品和成套散件,对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对上述问题,除用行政手段干预外,决定对若干商品由海关在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或增值税)的同时征收进口调节税,借以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商品进口。
国务院决定征收进口调节税的商品品种为:小轿车、旅行车、工具车、越野车和其他机动小客车、八吨以下载重车、摩托车、录相机、复印机、彩色投影电视机、电视显像管、电子计算器、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涤纶加工丝、化纤织物。国务院的决定还明确指出,各经济特区和海南行政区进口上述应税商品,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调节税。
另悉,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已通知各地海关自7月16日零时起,对上述进口货物开征进口调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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