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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弊案行政责任明朗 渎职财经要员不止一人 “监委”声称,如“财政部”草率从事,将提案弹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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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5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十信弊案行政责任明朗
渎职财经要员不止一人
“监委”声称,如“财政部”草率从事,将提案弹劾
本报讯 台北消息:台湾“监察院”追究十信弊案行政责任,调查结论已告明朗。涉及行政违失的财经主管不止已辞职的前财政部长徐立德一人。但是,据传出的受处分人员名单,只是下层官员。
“监察院”调查小组有关委员指出,财政部如果草率从事,仅将涉案不重或无关紧要的低层官员拿来处分充数,或以先记过后记功等方式来掩社会耳目,专案小组会考虑将违失情节公布,并弹劾不忠不法、敷衍卸责的主管官员。
调查发现,十信违法放款在1974年李国鼎任财政部长时为二亿九千万元;1976年费骅接任财政部长,起伏波折,一度降至二亿八千万元;1978年张继正接长财政部,违法放款数额一度达十二亿元;1981年徐立德接任财政部长,十信违法放款节节上升,至19 83年中,高达三十八亿元;1984年6月,陆润康接任后,十信违规放款和各种弊端已不可收拾。
专案小组调查还发现,1983年4月财经单位组成专案辅导十信,曾拟具四项处理方案。其中最严厉的两项:重组理事会,撤换理事主席蔡辰洲。被财政部有关官员删掉了。
监察院本来要求由行政院派政务委员担任召集人,最后却由财政部次长李洪鳌担任,调查小组委员对此相当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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