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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批复晋江地委和行署党组关于贯彻公开信的报告 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必须追究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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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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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纪委批复晋江地委和行署党组关于贯彻公开信的报告
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必须追究责任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天就中共晋江地委、晋江地区行署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7月13日公开信的措施的报告作出了批复。批复全文如下:
晋江地委、行署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纪委公开信的措施的报告收悉。晋江地委和行署党组一定要按照《公开信》和卫生部《通知》的要求,加快查处制造、销售假药的问题。对于参与制售假药的有关人员,理所当然地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党员应开除党籍,有的应依法制裁。更重要的是,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必须追究责任。地委和行署党组对于应当吸取的教训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能回避。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中共晋江地委和晋江地区行署党组7月14日给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面报告了贯彻执行中纪委7月13日公开信的措施,表示接受中纪委的严肃批评,以坚决执行党纪、政纪、法纪的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报告提出了贯彻中纪委公开信的四条措施:
一、认真学习中纪委公开信,进一步认识假药案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联系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在开放改革的新形势下切实加强管理,以保证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地、县成立查处晋江假药案领导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一批干部,加强工作组力量,进驻生产假药的集中地陈埭镇,全面深入彻底地开展查处假药案工作。
三、督促晋江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陈埭镇党委按照中纪委指示统一认识,端正态度,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限期抓紧按党纪、政纪、法纪从速从严查处假药案。搞好退赔,没收非法所得。
四、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发出通知,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纪委的公开信,对全体干部和群众进行一次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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