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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沿海三省工商系统反走私工作会议指出 当前要特别注意打击六种走私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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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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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东南沿海三省工商系统反走私工作会议指出
当前要特别注意打击六种走私行为
新华社福州7月16日电 (记者许一鸣施峥尧)东南沿海三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走私工作会议强调,摆正缉私同开放搞活的关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进一步抓紧抓好反走私工作。
这次会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持,7月10日至14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
来自广东、福建、浙江三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代表在讨论中指出:开展反走私斗争,是为了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决不能因为前一阶段反走私工作已取得一些成绩而放松斗志,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做到经济要搞活,对外要开放,走私要打击。
会议根据当前走私活动的新动向、新特点,提出要特别注意打击以下几种走私行为:
——未经海关许可偷运进口的物资、以及把只准用于一定用途或限定在特区内使用的经国家特许减免税进口的物资,私自向特区以外转让、出售;
——私自将免税进口的原料、辅料转卖牟利或将加工成品不出口而私自在国内出售;
——以开展对台贸易的名义,逃避海关监督,私自进出口各种物资;
——以“捐赠”为名,将免税进口物资出售牟利;
——采取欺骗手段,将进口整机化整为零,冒充国内产品或冒充合法经营的产品转手倒卖;
——倒卖文物、金银、外币等走私行为。
会议强调,对单位、团伙进行的走私贩私活动,对用武装掩护或暴力抗拒检查的走私贩私活动,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内外勾结进行走私贩私活动,对走私贩私毒品、淫秽物品等,要集中力量,快查快处,狠狠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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