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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的品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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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7
第4版()
专栏:

女法官的品格
徐迅
山西省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喜凤,是一位执法如山,赢得众口称赞的女法官。
1982年夏天,运城市解州镇一个强奸流氓集团的犯罪分子在大白天拦劫女学生,弄得解州镇一带人心惶惶,夜无行人。犯罪集团被破获以后,首犯杨根根仗着自己家里有许多亲友在地区和市政府工作,不仅拒不认罪,竟然还在法庭上辱骂审判长。杨家亲友也四处活动。中级人民法院刚刚受理这个案件时,就有四、五个老熟人来找吕喜凤,拐弯抹角地为罪犯说情。面对说情风,吕喜凤清醒地意识到,对这起重大案件不依法处理,就不配做一个人民的法官。于是,她决定亲自办理这起案件。
1983年7月的一天,吕喜凤带领办案人员来到解州镇,仔细听取了派出所、大队、学校的反映。人们一致要求严惩罪犯。在受害人和家长座谈会上,遭受污辱的姑娘们抱着自己的母亲哭作一团。一位家长悲愤地说:“我们要求政法机关严厉惩罚这些坏蛋。不然,我们解州就不得安宁!”
悲痛欲绝的哭诉,异口同声的要求,震撼着女院长的心。
从解州归来,吕喜凤当面批评了一位替罪犯说情的县级领导干部,又审阅了全部案卷。1983年8月底的一天,运城地区数万老少乡亲,顶着烈日,从各县涌向地区体育场。中级法院的女院长吕喜凤向运城人民宣布: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流氓集团首犯杨根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宣判,大快人心,群众高兴地说:“县委书记的亲戚犯罪也照样判重刑,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82年4月,吕喜凤带领一个工作组到垣曲县调查两名党员干部包庇罪犯的案件。调查过程中,群众纷纷反映县法院的院长董玉庚徇私枉法。吕喜凤感到问题严重,经地委批准,接着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
垣曲县是受极“左”路线影响的重灾区。调查一开始,吕喜凤就遇到种种干扰。有人说:“董玉庚是你们法院的人,又是你的老乡。你何必那么认真?”也有人暗地里给董玉庚通风报信。原县委书记干脆在街上骂开了,说要给吕喜凤开追悼会。
吕喜凤面对恐吓和歪风邪气,毫不畏缩。沉沉夜色里,吕喜凤办公室的灯光通明,她组织调查组的同志,调阅了全部卷宗。
原来,董玉庚从1979年来到法院起,就多次索贿受贿。为了满足物质上的贪欲,干了一起又一起贪赃枉法的丑事。更为严重的是,董玉庚竟为一个在十年动乱中打人致死的“武斗司令”奔走说情,直到改判为免予刑事处分。五年时间里,经董玉庚错误改判的罪犯有三十多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触目惊心的事实,使吕喜凤痛切地感到: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仅需要严密的法律,更需要严格执法的法官。不把这样的败类清除出政法机关,执法必严就是一句空话。她怀着满腔义愤,以个人名义,向地委和中级法院党组写出报告,要求对错误改判的案件给予纠正,建议对董玉庚依法制裁。当时还是中级法院副院长的吕喜凤一趟又一趟地找院党组,找地委书记,甚至和原地委的某些领导争得面红耳赤。
1983年7月,在中纪委工作组的支持下,董玉庚被收审。不久,司法机关在垣曲县召开大会宣布: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强奸女当事人的董玉庚被依法逮捕。这个披着法官外衣的伪君子,终于被押上了庄严的法庭。人民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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