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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101题——《美学百题》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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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7
第8版()
专栏:

美学101题
——《美学百题》序
李泽厚
“美学热”持续不衰,似乎愈来愈多的人对美学发生了兴趣,想学习,想了解。于是,继许多书刊之后,合肥中国科技大学的一些同志有是书之编撰。我未看到稿件,顾名思义,这该是一本简明扼要地回答或解答美学一些基本问题的通俗或半通俗读物。书的目录,我看了;不能说使人很满意,但毕竟涉及或接触、绍介了许多有关的美学知识,对读者应该是有帮助的。
“百题”者,大概是取这个数字有好记、圆满、大全之意。不过事实上美学并没有那么圆满。这里,我倒想提出一个101问题:即学习美学要注意或具备一些什么基本知识或基本条件?
我不打算挤进本书作者队伍,所以只提问,不作答。但最近有些头痛的事也使我想回答一条。这就是,学习美学特别是写作美学文章,起码要注意或学点形式逻辑。不要误认美学即文艺或美学乃表现情感者,可以毫不顾及思维或论证的逻辑性、科学性。
之所谓“头痛的事”云者,是近来仔细拜读了几篇批评我的美学大作,都洋洋洒洒,下笔万言;有篇大抵是作者得意之作,在全国范围内免费散发赠阅,一直赠到许多与美学无干的人(当然是名人)手中,并也确被某科研部门看中,摘入“学术”新“动态”之内。两篇都是反对我的美的客观社会性的主张的。我这主张自五十年代提出后,曾不断受到各种严厉的驳难、反对;今天有新的批评,我本来应不意外。不料这次新批评又确乎使我意外得目瞪口呆。例如,我主张美是客观的;他却说,难道客观的都是美吗?你看那苍蝇蚊子不都属客观,美吗?我说,人化的自然是美的本质;他驳斥道,那样,自然不就都变成了社会,自然不就消失了吗?唯心主义!!!……当然他讲得要曲折复杂得多,不过说穿了,就是用的这种论证。
于是乎,我只好张开大嘴,无话可说;想答辩却不能,欲一笑置之又万分困难。因为,如果连形式逻辑也不遵守,如何能进行辩论呢?如果不辩论,这些文章又都口诛笔伐,极有气派……考虑良久,决定还是甘心被诛吧。因为“人是动物”推论不出“动物是人”;“加糖的水”推不出“加糖后,水就变成了糖”……似乎是头脑健全的人的常识;不知为何,一到这些撰写学术论文的大笔之下,就都变了。既然如此,又何必去分辩呢?美学如此,亦可哀也矣。
于是乎,我想“美学热”毕竟并非好事,已经把某些人热昏了头。只顾写文章出名,只要写得玄秘难懂,似通非通,引上几段马克思,免费到处散发……,就可以发生影响,而且被作为重要的“学术动态”。
是不是“学术动态”呢?是,又不是。文中对我的批评,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好些同志表述得远为清楚、尖锐、详尽,这些文章相比起来,实在逊色得多,以至搞到连形式逻辑也不讲的地步,从而这似乎很难说是学术。但这种行文、办事之法,又确乎是新动态。什么动态呢?商业心理动态?成名捷径动态?不得而知。而学术竟如此“动态”,亦可哀也矣。
于是乎,我想切切实实地普及些美学基本知识,编写些美学百题,还是大有好处大有必要的。只是我狗尾续貂地添上这个101题,不知作者们读者们见怪否?
198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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