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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华在世界妇女会议上发言 平等、发展与和平是妇女的要求和愿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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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8
第6版()
专栏:

陈慕华在世界妇女会议上发言
平等、发展与和平是妇女的要求和愿望
新华社内罗毕7月17日电 中国代表团团长陈慕华今天在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成就世界会议上作发言,赞扬联合国成立四十年来,为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实现男女平等作出了许多努力。
她指出,“联合国妇女十年所确定的平等、发展与和平的目标反映了广大妇女的切身要求和愿望。”
她说:“中国政府一贯十分重视妇女的重要作用。国家的繁荣与发展,没有妇女的参加是不可能实现的。男女权利的平等,不仅关系到妇女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人类智慧能否得到全面发挥、社会生产力能否得到充分解放。”
她指出:“联合国妇女十年目标是同我国政府的政策和当前妇女运动的任务相一致的。妇女十年活动受到我国政府的热烈赞助和积极支持。”
她在回顾中国妇女运动在过去的十年中所取得的成就时指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进一步参与国家经济发展,提高妇女地位创造了有利的社会条件。”“十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制定和完善各种立法,并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1980年以来,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需要,在原有立法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各种法规,修改和完善有关实现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根据宪法男女平等的总原则,1981年颁布了新的《婚姻法》,强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夫妻权利平等、共尽义务、尊老爱幼、团结和睦的新型家庭;1985年我国又颁布了《继承法》,妇女的财产继承权有了法律保障。”
她说:“我国的立法和国家政策都保证了妇女享有平等权利。而妇女又以自身的实际努力和所作出的贡献,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地位。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现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占21.2%。在国家各级机关中有六百多万女干部,参加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又为妇女就业开辟了多种渠道。目前除因生理条件不宜妇女从事的工种外,各行各业都有妇女参加。城镇女职工有四千二百万,占职工总数的36.5%。”“在农村展开了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一系列改革。一亿五千万妇女从过去单纯从事粮棉生产和家庭副业转向多种经营。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广大农村妇女施展才能开拓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她指出:“充分实现平等和发展的目标,在我国仍存在着困难。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底子较薄,我们还不能做到我们想要做到的一切。此外,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和传统偏见还没有完全消除,歧视妇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发展变革过程中的困难。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一定能够逐步得到克服。目前,全国各族人民和妇女在我国政府的领导下,正集中精力,奋发努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坚信,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到本世纪末,在八十年代初的基础上,翻两番的宏伟目标一定能达到。”
陈慕华还强调世界和平的重要性。她指出:“和平关系到世界的前途,关系到各国人民,特别是妇女的命运。没有和平就谈不上发展、谈不上男女平等”。她认为,“为了维护世界和平,就必须制止超级大国的军备竞赛,尤其是核军备竞赛”。“为了维护和平,世界上所有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应该一律平等,按照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睦相处”。“为了维护和平,国际社会应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第三世界所面临的发展问题”。
陈慕华指出:“只要我们全世界妇女团结起来,互相支援,发展友好合作,为维护和平坚持不懈地努力,制约战争的力量定会发展壮大,世界和平是可以维护的,共同的繁荣和发展是可以实现的。”
她最后说:“我们肩负着本国政府和各族妇女的重托,真诚地愿意和各国代表携手合作,开好会议,共同为维护妇女的权益、发展和世界和平作出应有的贡献。”(附图片)
图为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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