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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 在港委员就发起筹组咨询委员会问题举行第一次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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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19
第4版()
专栏:

受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
在港委员就发起筹组咨询委员会问题举行第一次会议
新华社香港7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在港委员,接受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今天下午就发起筹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问题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会议由安子介副主任委员主持。根据北京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的精神,委员们对议题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经过民主协商,会议就几项问题取得了共同的看法。
委员们根据姬鹏飞主任委员7月5日的总结发言,就在香港筹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由新华社香港分社协助设立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筹组办事处。
关于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的经费问题和章程问题,决定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委托毛钧年、司徒华、李柱铭、李福善、廖瑶珠、谭惠珠组成六人小组,由李福善为召集人,草拟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章程初稿,提交下次会议讨论。
今天的会议还就基本法咨询委员的产生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决定,第二次会议将于8月20日下午举行。
出席今天会议的副主任委员有包玉刚、许家屯、李国宝,委员有马临、毛钧年、邝广杰、司徒华、邬维庸、刘皇发、李柱铭、李福善、李嘉诚、郑正训、查良镛、查济民、容永道、黄保欣、释觉光、廖瑶珠、谭惠珠、霍英东。
副主任委员费彝民、委员黄丽松和谭耀宗不在香港,未能出席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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