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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 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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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0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发出通知
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国务院7月11日向各地各部门发出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棉花、羊毛、麻类、蚕茧、化纤等纺织纤维出现了大发展的形势。今年初,国家取消了棉花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允许农民上市自销,进一步扩大了棉花等纺织纤维的市场调节。为了适应这种情况,防止棉花等纺织纤维在流通过程中由于质量和等级升降产生较大的经济差额,合理地保护农民和商业、工业方面的利益,必须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
为此,国务院通知规定: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改称中国纤维检验局,是全国最高纤维检验管理机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商业、纺织等部门的纤维检验工作也要加强,在检验技术上接受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指导。中国纤维检验局的主要任务是:制订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订和修订棉、毛、麻、茧等纺织纤维的国家技术标准;制造、更新、仿制和保存各种纤维的实物标准;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负责纤维质量检验、监督检验和复验仲裁,并以复验仲裁结果作为交接结算的凭证;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在制订和执行棉、毛、麻、茧等纺织纤维的国家标准时,如发生偏差,应负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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