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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要求 港口要积极发展过驳作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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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0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要求
港口要积极发展过驳作业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李荣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今天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扩大港口过驳作业问题。
过驳,就是大船不靠码头,把货物卸到小船上,然后再由小船运到码头上卸货。这样能充分发挥中小港口和大港浅水码头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由于一些规定不合理,港口搞过驳作业增加环节和作业量,过驳的设备投资和过驳费用都由港口负担。有关部门只重视建设新码头,对过驳重视不够。因此,长期以来,过驳作业发展缓慢。
今天召开的会议决定,为了解决压港压船问题,今后必须在有条件的港口,积极发展过驳作业。由于港口水深不够,大船受吃水量限制而减载过驳的,过驳费由船方负担;一般情况的过驳费,由货主负担。港务局有权根据情况,安排船舶过驳。会议还决定,从今年8月开始,过驳要作为港口的考核指标,交通部要按年按月下达过驳指标。到今年年底,全国港口的过驳量要达到吞吐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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