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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国各地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 制定本地区十五年教育发展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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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0
第3版()
专栏: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国各地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
制定本地区十五年教育发展规划
本报讯 据今日出版的中国教育报报道: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于7月12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研究长远发展战略和制订“七五”计划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从人才需求预测入手,以2000年末为目标,制订出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十五年规划。
通知指出,党中央确定的到本世纪末、下一世纪前五十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一系列方针,特别是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都是制订长远教育规划的重要依据,贯彻实现中央的战略决策和原则要求,是制订长远教育规划的总的指导思想。各地区应从本地区经济状况和总体发展战略考虑,确定教育的规模、速度和结构;力争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条件、速度与效益的统一,追求实实在在的效果。高等教育应坚持“全国一盘棋”。要采用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尽可能运用系统方法、现代技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力争逐步建立一个可以不断滚动调整的预测规划体系。
通知规定,规划内容应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需求预测,以及教育规划两部分。发展预测部分的基础工作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产业结构预测;行业人才结构预测;人才现状调查;以及国民收入和分配预测等项。教育规划部分包括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教育结构体系及布局预测;教育规划参数预测;建立数学模型;规划方案模拟试算及政策调整等项。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若干规划方案供选择。规划方案的内容大体包括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人才拥有量变化;教育投资及分配;政策措施等项。
通知说,这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做基础工作:确定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和训练队伍、开展典型调查、规划参数预测研究、数学模型的准备等。第二阶段为计算、制订规划阶段。地区教育规划的结果将于1986年春开始进行逐省(自治区、直辖市)论证,在此基础上,于1987年上半年,将提出1986—2000年的全国教育规划草案。
通知要求各地计划、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及业务厅局通力配合。建议各地指定计划经济部门和教育部门牵头,配备懂行的得力人员,组成专门的班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抓这项工作,并请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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