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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加快发展城市煤气报告 京津沪1990年基本实现煤气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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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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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加快发展城市煤气报告
京津沪1990年基本实现煤气化
近期发展煤气的重点是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重点环境保护城市及煤气资源条件好的城市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并通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把城市煤气建设提到城市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个方针性的重大技术政策问题对待。
建设部给国务院的报告说,城市煤气是现代城市生活的一种主要能源。目前,全国城市中仍有80%左右的人口用小煤炉做饭,能源利用率低,严重污染环境。同时,煤气供应不足,已直接影响了工业生产能力的发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因此,在“七五”期间乃至本世纪末,应把加速发展城市煤气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认真加以考虑和解决。
初步设想,到1990年,用气人口达到五千万人;城市人口用气率达到40%以上。其中,重点城市的用气率达到60%以上;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基本实现煤气化。为此,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城市煤气建设,要贯彻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各地要根据当地财力、物力和资源情况,编制煤气发展规划,纳入“七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年实施。近期发展的重点要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重点环境保护城市以及煤气资源条件好的城市。“七五”期间煤气建设的原则是,利用工矿余气和新建煤气厂并重;对于煤气行业的气源厂和工矿余气的气源厂进行挖潜改造,扩大供气能力;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不合理使用部分进行调整,把炉窑燃烧用气顶替出来供给民用;新开发的天然气和增产的液化石油气,优先供应民用。
——改革煤气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城市煤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煤气企业属于第三产业。要在提高社会效益、搞好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要用经济杠杆来调动办煤气的积极性,实行优质优价。制定煤气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使民用煤气费用略高于烧煤费用,公共福利用气价格高于民用煤气价格,工业用气价格高于公共福利用气价格。高价购入的气源,可实行高来高去,但价格应以消费者能接受为原则。新搞煤气的城市在开始时就要按上述订价原则制定合理的价格。
——要开辟多种气源,因地制宜搞煤气,一个城市也可以多种气源,多种制气技术并存。同时搞好现有气源厂的挖潜改造,提高技术水平,扩大供气能力。
——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大家来办煤气。地方、企业在生产发展、财政收入增加的基础上,要多拿出一点钱来办煤气,也可以在不影响财政收入的原则下,遵循自愿和合理负担的原则,由直接受益单位集资办煤气,还可以发动受益群众参加义务劳动。总之,要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大家动手,加快城市煤气的发展。还要大力开发制气、输配、应用新技术,加快培养煤气专业人才。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兴办煤气事业,积极提供气源和制气原料,为发展煤气事业作贡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煤气建设的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煤气的建设和供应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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