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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召开机电工作招标会议决定 进口机电设备试行国内招标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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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1
第2版()
专栏:

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召开机电工作招标会议决定
进口机电设备试行国内招标制度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陈芸、本报记者王黎江报道:20日在北京结束的八城市机电设备招标工作会议决定,对进口机电设备试行在国内建立以经济办法为主的招标制度,逐步取代现行的以行政干预为主的层层审批办法。这是改进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流通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改革。
由国家经委、国家物资局召开的这次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国对机电设备进口建立的审批制度,对扭转曾经一度出现的盲目进口现象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以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的审批办法,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试行的招标制度规定,原来由国家物资局组织审批的进口仪器仪表和由国家经委审批的进口设备,先在国内招标;如果国内没有可以生产的企业,则由招标公司签署意见,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海关、银行、外贸等有关单位,即可据此办理有关进口手续,不再经层层审批。这样做国内可以生产的产品,就不需要再进口了,既可以控制进口设备,又保护了国内机械工业,同时对我国机械行业也是一种鞭策和促进。
为了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管全国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已在北京正式成立。武汉、广州、北京三个招标公司不久即将正式开业。天津、上海、沈阳、重庆、西安等中心城市的招标公司也正在积极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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