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贩卖播放淫秽录象毒害群众 施柏鸿等人被依法判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1
第4版()
专栏:

贩卖播放淫秽录象毒害群众
施柏鸿等人被依法判刑
新华社广州7月20日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判处贩卖、播放淫秽录象带罪犯施柏鸿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五年;江炳森、钟记党各处有期徒刑二年。
罪犯施柏鸿原是广州市木器公司协新木箱店工人,1985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从花县流入广州的罪犯江炳森、钟记党。双方商定,由施柏鸿提供电视机一部,江炳森、钟记党合伙提供录象机一台,在施柏鸿家中非法开设录象试播点,为违法犯罪分子贩卖淫秽录象带进行试播,供购买者观看挑选,从中牟利。今年5月中旬,施柏鸿等罪犯在家中为贩卖淫秽录象带的违法犯罪分子播放淫秽录象带,给选购者观看,并逼迫他人强行用高价购买,被政法部门依法逮捕。经查实,在三十多天的时间里,施柏鸿等人播放淫秽录象带和武打录象带共一百多盒。其中淫秽录象带占一半。非法所得人民币共一千三百多元。在此期间,罪犯施柏鸿、江炳森、钟记党还提供电视机、录象机,由他人提供淫秽录象带,多次聚众播放观看。施犯还贩卖淫秽录象带三盒,六次提供淫秽录象带,伙同他人聚众播放,毒害群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