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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卖粮 谁结算 谁也不 准乱扣款 沔阳县加强夏粮征购中的资金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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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2
第2版()
专栏:

谁卖粮 谁结算 谁也不 准乱扣款
沔阳县加强夏粮征购中的资金管理
本报讯 湖北省沔阳县委、县政府妥善解决好夏粮收购中的结算问题,严格执行“谁卖粮,谁结算,谁也不准乱扣款”的原则,切实加强夏粮征购资金的管理,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今年的夏粮征购工作开始以后,沔阳县各区镇的夏粮入库进度很不平衡。一些农民反映卖粮难、结算难。6月中下旬,县委副书记张道桓带领县银行、粮食部门的有关同志,到各地收购点上调查,了解到今年夏粮虽然略有减产,但早稻长势喜人,中稻、晚稻、秋杂粮增产潜力也很大,农民当前急需的是生产资金。而夏粮收购中,有的地方却不按政策办事,随意压级压价,现金发得少,白纸欠条多,有些单位利用收购之机,强行向农民扣除提留款、摊派款、国库券款及其他名目繁杂的款项。对此,县委、县政府强调,要认真执行夏粮收购政策,要求各区镇加强对夏粮收购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结算中,要根据农民意愿,坚持要现金给现金、要转帐办理转帐的原则。在当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现金发放不得少于60%。农民要求办理的转帐单,既可购买生产资料,也可购买生活资料,还可以自愿存入银行。农民用转帐支票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后多余的部分,要找给现金,不能强行抵找、搭配他们不愿买的商品。粮食收购单位不准为其他单位强行向农民扣除各种摊派款项。公粮、水费等应上缴的款项,要根据农民的资金情况,征得农民同意,有钱多还,缺钱少交,可由农民在年底主动上缴,不能强行扣款。
在银行、信用社的大力配合下,全县各地收购部门认真执行县委决定,农民卖粮后领到了现钱,再不担心卖粮难、结算难、乱扣款了。
(王克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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