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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长安街福康西服店一个学徒的申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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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2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西长安街福康西服店一个学徒的申诉编辑同志:
我是乡间人,在解放前来到城内西长安街十一号福康西服店当学徒。以前在剥削、压迫人的社会里,我们当学徒的受了很大的苦。那时我实在是无法说了。现在我每天从收音机中听到广播工人节目时,实在高兴,知道工人已经翻身做主人。各处展开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建设我们新的国家。可是我到今年已经当了四年学徒,我在四年之内连年节掌柜的都不给我点钱,洗澡费也不给,袜子也不给一双穿,不让我参加工会。在本月有一税务局同志来查税务情形。他问我们每月开支多少钱。掌柜的说:每月给我们一百三十斤小米,每月洗澡费另给。可是税局的同志走后,掌柜还是不给我们钱。不瞒你说,我已经三年没洗过澡。现在我有话可要说出来了。要求编辑同志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
孟庆海
编者按:福康西服店学徒孟庆海的要求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工人有参加工会的权利。该店资方不允许学徒参加工会,是侵犯工人权利的行为,是违法的。孟庆海当了四年学徒了,如果他已经具备了正式工人的条件,现在还当学徒,是不合理的。就是学徒,该店对其生活也应加以适当照顾,像孟庆海所说的过年、洗澡给学徒一些零用钱,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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