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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贩运花生受到敲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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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5
第7版()
专栏:心里话

我贩运花生受到敲诈
1984年我乡的花生获得了大丰收。很多乡亲让我帮助销售花生,我出面成立了“蓬莱县友谊商行”。去年11月14日,我们商行与天津和平区体育馆粮管站签订了十二万斤花生的交易合同。
我们在运花生米去天津时得知,烟台汽车运输二队与龙口——天津船队搞联运,这比火车运输省钱。为此,我商行派出张文祥去龙口联系。张回来说,人家要送礼,说送花生米太显眼了,要三百元现款。当时联系火车已来不及了,只得给烟台公路运输联合分公司汽车二场外勤组货调度员汪勇送上三百元。
货到龙口港,我们找到了龙口港现场调度员张临峰,问他怎样安排船运。张临峰张口就说:“我和货运科要‘买’你们一袋花生米。”当时龙口市场上的花生米很多,每斤还不到八角钱,他为什么定要买我们的呢?我们只好忍气吞声地答应了他。一百六十斤花生米买价加运费是一百三十元零二角,只算他五十元。
山东蓬莱县小门家乡吕家沟 连作弟
答复
来信揭发龙口港现场调度员张临峰,以职务之便,廉价买货主的花生米一袋;烟台公路运输联合分公司龙口汽车二场外勤组货调度员汪勇,向发货主索要现金三百元,经查属实。
烟台公路运输分公司党委已研究决定汪勇立即停职检查,调离现工作岗位,并责其将三百元现金退还货主,向货主赔礼道歉。
龙口港已对张临峰所犯错误作出处理决定,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安排到装卸工班工作。山东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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