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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西部经济要注意民族特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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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7-29
第5版()
专栏:

发展西部经济要注意民族特点
况浩琳
我国西部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多民族杂居地区。西部经济的发展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问题。发展西部经济必须充分注意这些地区的民族特点,照顾到少数民族的需要和利益。
为了做到这一点,要注意以下几个问 题:
一、保持各民族历史上形成的经营传统。西部少数民族在生产中都有自己的传统。如草原地区的蒙古、哈萨克、裕固等民族,自古以来经营畜牧业;贵州清水江流域的侗、苗、布依等民族,解放前普遍兼营林业;四川、西藏、青海的羌、藏等民族善于培植贝母、虫草、红花等药材;甘肃的保安族擅长打制“保安刀”;等等。这些传统经营,是各民族人民群众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经过长期生产实践形成的,如果自然条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一般不宜轻易改变,只能使之不断完善和发展。如畜牧业可以由游牧发展为定居放牧,由靠天养畜发展为科学养畜,但不能削弱。打制“保安刀”可以用现代工具取代手工工具,但不必取消。有一个时期,片面强调以粮为纲,西部地区许多草原、山林被滥垦乱伐,适合于种植药材的背阴土地偏用来种粮食,有经验的手工业者硬让去种庄稼,结果各业俱伤,这个教训应当记取。
二、区别对待各地与国外历史上形成的经济联系。西部许多地区处于边陲,不少民族跨国境而居,与国外历史上形成了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近代更有所发展。对于这些经济联系,我们应取分析的态度,不应一概排斥。比如,解放前国外大量鸦片进入云南,转销内地,对于这样的经济联系,当然不能继续下去。但如近代西藏经常从尼泊尔进口部分粮食,比从四川运进去便宜得多。这样的经济联系,可以帮助我们搞活经济或弥补经济生活中的不足,则应当保持和发展。
三、坚持互利的原则。过去西部与内地的经济联系,主要是西部提供原料(包括毛皮、木材、矿产品等),内地供给西部日用工业品。由于价格不合理,原料产地往往获利甚少,挫伤了各民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今后除了适当调整价格外,内地要帮助西部逐步发展加工工业,改变这些地区出口原料产品的落后状况,实现西部与内地的共同繁荣。
四、照顾少数民族生活的特殊需要。西部许多少数民族在生活中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如果我们的经济工作不能满足这些需要,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感到不便,而且还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西部有的民族喜欢佩带各种饰物,有一个时期却到处都买不到,有的人只得以高价购买走私产品。又如蒙古族喜欢吃炒米,藏族喜欢吃糌粑,而加工制作炒米、糌粑的糜子和青稞,产量都不如小麦高,有的地方为了提高粮食产量,一度缩小糜子与青稞的播种面积,造成很大不便。这些都应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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