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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买水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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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01
第2版()
专栏:

树立买水观念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规定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用水户都应交纳水费。这是我国水费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实行有偿供水,无论用水户、水利主管部门或各地领导机关,都要破除喝“大锅水”、靠补贴过日子的思想,树立买水观念。
长期以来,由于对水缺乏价值观念,用水不收钱或收钱极少,带来了一系列不良后果。国家花几百亿元投资建设起大批水利工程,每年还要拨出大量事业费去维持和管理,兴建工程越多,国家背的“包袱”越大;许多水利工程则因无法“以水养水”,缺少运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资金,工程效能降低,甚至难以为继。这样靠国家补贴供水,是不能持久的。水费太低或无偿供水,不少用户就不大考虑效益和成本,严重浪费水资源。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我国水资源不富裕,分布又不均匀,不少地方供需矛盾突出,节约用水应当成为经济建设中一项重大政策。有偿供水,按价值规律确定水费标准,使管水者树立卖水观念,用水者树立买水观念。用户拿钱买水,就会注意节约;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卖水越多收入越多,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工程管理质量。
水是一种自然资源,经过水利工程拦蓄、调节和提引的水,不同于自然水,它凝聚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具有商品的属性。因此,供水也应按价值规律办事。有人担心水费改革会增加群众负担,不会。新的水费制度全面照顾了国家、地方、水利管理部门和各方面群众的利益,目前主要是缓解水费标准过低形成的不利状况。在全国供水总量中,农业用水占90%,而农业用水只按供水成本收费,农业增产所获部分仍是农民收入的大头,算总帐群众是合算的。有偿供水,维持水利工程正常生产循环,从长远看,对农民也是有利的;否则,水利设施一旦受到破坏,无以为继,吃亏的还是农民。
制定和颁布新的水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还只是工作的开始。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对用水户和管水者做好按规定交纳水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买水观念,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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