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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不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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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03
第3版()
专栏:

党纪国法不容
看到福建省晋江县有些厂家生产假药的消息,实在令人气愤。这些厂家目无党纪国法,为了赚钱,不择手段,见利忘义,坑国害民,可谓伤天害理,法纪难容。
事情发展到如此严重地步,那里的党政领导、共产党员、革命干部、有关部门难道没发现吗?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我们搞改革建四化目的在于造福于人民,晋江县一些厂家生产假药不但坑害群众,而且有损于改革和四化建设,党和人民是绝不允许的。为此建议:
一、对生产假药厂家的直接责任者,要绳之以法。
二、整顿那里的党组织,严肃党纪,端正党风。
三、追究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具体责任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没收一切非法所得,赔偿用户的损失。
内蒙古哲里木畜牧学院纪委 蒋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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