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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河北宛平县工商科关于群众买卖铁路器材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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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26
第2版()
专栏:

  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河北宛平县工商科关于群众买卖铁路器材的检讨编辑同志:
贵报四月十六日《读者来信》栏刊登吴祥同志的《铁路器材不能随便买卖》的批评,现将我们处理情形及检讨报告如下:
宛平县在抗日战争时期,群众曾英勇地爆破敌人交通。摧毁敌人碉堡,因此保存有铁焊子、蒺藜丝和铁道器材等物。这些器材后来大部分被军需部门收集使用,残存的为数不多,而且散在各村庄或山沟里。
去年夏季山洪暴发,宛平受灾很重,农民因生活困难,一再要求将废铁出售。我们曾去函铁道部征询处理办法,在铁道部还没有答复我们时,群众又不断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且有偷卖现象。此时,我们认为废铁老埋在土里全烂掉可惜,群众卖了它可以度荒,且对北京市建设上也很需要,因而同意农民有组织的将废铁出售。为此,我们与北京市工商局联系,由我们将废铁运京,请北京市工商局协助检查,介绍出售。
自一九五○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宛平县农民经我们核准向北京市运售废铁前后共十余次,约十余吨,绝大部分是废的。后来接到北京市工商局来信说:“贵县原拟向本市运售废铁,并有组织有检查地出售;但安国才这次运来的废铁中有完整的大夹板三百七十七块,并发现有几截废铁轨是新破坏的。”我们当即通知各区停止出售废铁,并严禁破坏铁道器材。对出售废铁问题也进行检查,并查出包树坟庄、洼村确有破坏铁轨情事,县人民政府已进行处理。至于安国才等运售的大夹板,原是拟卖给大台煤矿作补修铁路用的,他们不要了,我们才准许运到北京卖给铁道部门。但事先未与铁道部门和工商局联系,这是不对的。
我们的检讨是:农民存有铁路器材应如何处理,我们事先虽与铁道部联系过,但在铁道部未答复之前(铁道部转天津铁路管理局很长时间才答复我们),我们就准许农民将废铁出售,是不对的。更由于我们管理得不严,致造成破坏国家铁路器材现象。这说明我们对政策法令的认识、遵守不够,这是值得我们今后注意的。
宛平县境内还有一些完整的和废了的铁道器材,有的还在土里埋藏着。我们建议铁道部门把这些有用和废了的铁道器材有计划地收集起来,并明确规定完整与废器材的具体处理办法,以便有利于国家建设,免再受损失。
河北省宛平县人民政府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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