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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家庭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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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27
第3版()
专栏:

  我们的家庭公约
女工 叶丽馨
我的家庭有四个人,除我之外,有我的爱人范永添,和他的三妹范仲平,六妹范爱平。我的爱人范永添,业三轮车,他每月平均收入约四十万元左右,我每月收入二十八万,小姑范仲平每月收入三十五万元,合计收入一百零三万元。收入足敷支出,而且有余,但因为各人性格不同,处理家务又无计划,我和爱人时时吵嘴,使家庭经济每陷于不敷的状态。
我爱人对于朋友很够义气,肯帮助工友,有时把衣服赠给朋友做小生意。在四月九日那天,家里只余一万元,因为有朋友遇了困难,他毫不思索地就把钱送了朋友,遇到各种义捐,他也从不后人。他在家庭内财政绝对公开,不会自私,但个性很强,主观过重,自高自大。有时在食饭的时候,我因些小的问题闹意见时,他即马上放下饭碗不吃,一直到我多次认错了,方肯吃饭。我叫他学习,他说:“每天踏车太辛苦!”他收工后便在床上休息,对于进步书籍,虽然爱看,但总不肯参加学习,三轮车工人开会,也很少参加。
我的性格也不大好,遇有一点不如意事,常大发牢骚,在家自高自大,个性率直,但对同阶级的朋友,也肯帮助,对于工人的政党很信仰。
因为两人主观都强,所以时常发生意见。我在工会上课时常常听见主席梁峰同志说:“发生意见和遇到困难,一定要追求原因和真理。”于是我的思想起了变动。家庭时常因小事而发生意见,不是一件好事,同时,家庭有这么多的入息,而经济不大充裕,我必得找出原因来。结果发现了是因为在经济上无计划和家庭中无纪律的缘故。于是我们大家讨论,准备订一个“一九五一年的家庭公约”。经过五次开会讨论,我觉悟以前自大的思想是错误的。我们选三妹范仲平为我们家庭的小组长,范永添管纪律。订了一个公约,规定设一个公共钱盒,每天限定七千五百元餸钱;五天煲一次肉汤,煲汤费用一万元;七天开一次检讨会,检讨我们小组的纪律和计划是否切实执行了。三个月总结一次。在公约中每个人又提出克服缺点的保证。
范永添提出:1保证加紧学习,提高政治认识,2保证不发脾气,不闹个人意见。
我提出:1保证不发脾气,不大声大气,不闹个人意见,买什么菜吃什么菜;2耐心每晚教二个小姑温习识字,不再说三轮车是我所有的(以前购车时部分是用家中积蓄,部分是向友人借来的)。
范仲平保证:每天早晨一叫即起床,不闹个人意见,耐心教育范爱平读书。
范爱平保证:加强记忆力(她善忘),注意清洁,不鼓气(不爱说话)。
此外,公约中又定出奖则和罚则。能实行保证,克服缺点的奖衫一套;如发脾气,第一次罚洗地煮饭、第二、三次检讨批评,四次以上,罚不做衫。
我们的家庭公约订立已两个半月了,在这期间进步最快的是范永添,他的政治认识已有很大进步,又学会了打腰鼓,学习文化很积极,地理习作一百分,脾性也改变了,也没有以前的主观了。
我的脾性和态度,也转变过来了,克服了暴躁自大的脾气。我曾发过一次脾气,被罚洗过一次地。
范仲平经青年团和工会的教育,很有进步,每天都依时起身,文化水平和政治认识都提高了。
范爱平也转变过来,变得爱说话了,记忆力也比从前增强了。
最近,我们又订立了家庭的爱国公约:1要做好五拥工作,2支援抗美援朝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重新武装日本,一定要提高政治认识,学习文化娱乐。
此外,我爱人个人又订了一条:如发现可疑的人带走私货物乘车,他一定将人与货一齐踏到附近的分局或税局报告。(原载五月八日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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