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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对不及时为居民办事的公职人员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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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09
第6版()
专栏:

保对不及时为居民办事的公职人员罚款
新华社索非亚8月7日电 保加利亚国务委员会最近发布指示,要求全国所有公职人员都要依法、及时和高质高效地为普通居民办理公务,并决定对不及时为居民办事的人员处以罚款。
为居民办理的公务是指普通公民从事各类合法活动所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指示规定,对于公民提出的这类要求必须马上处理,在一般情况下最迟不得超过七天。居民对无故拒绝为之服务的公职人员可以上诉司法部门或有关权力机构。
发布这一指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合理要求,克服各级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和拖拉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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