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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发展面临新的战略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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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2
第5版()
专栏:

深圳特区发展面临新的战略阶段
刘国光
我在《深圳特区的发展战略目标》一文(见1985年8月9日《人民日报》五版)中,探讨了对深圳特区的发展战略目标作出合理抉择的问题。在确定了深圳特区发展的战略目标之后,还应当分清战略步骤,正确划分实现战略目标的阶段,一步一步地前进,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办特区的工作水平。本文再就此谈点看法。
深圳特区发展的三个战略阶段
深圳特区的发展,看来可以划分为三个战略阶段:一、从建立特区到目前,是草创阶段或奠基阶段;二、从目前到1990年前后,是开拓阶段或成型阶段;三、从1990年前后到本世纪末,是进一步提高阶段。
第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一个落后的边陲小镇,为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创造一个初具规模的投资环境,并且为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摸索一套初见成效的经验。
第二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内向型经济向外向型经济的转化,达到资金来源以外资为主,产品销路以外销为主;同时实现产业结构以贸易为主向以工业为主、工贸并举的转化,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少量高技术工业,发展先进技术装备起来的传统工业,并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业。
第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完成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的转化,使高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适当比重。
在战略步骤上,还要考虑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这一重要因素,使深圳在本世纪末的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尽可能缩小与香港之间历史上形成的差距,达到中等发展水平,并在某些方面有所超过,以便进一步密切深港关系,共同促进祖国向更高的现代化目标前进。
正确评价第一个战略阶段的工作
目前,深圳正处在从第一个战略发展阶段过渡到第二个战略发展阶段的过程中。为了在第二个阶段以及以后第三个阶段更好地实现特区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有必要对特区在第一个阶段走过的路作一个正确的评价。
经过五年来的努力,深圳特区建设已经走过了草创或奠基的阶段。第一,已经初步完成了三十二平方公里基础设施的建设,建成了一大批工业厂房、职工宿舍、商业楼宇、旅游设施和文教卫生设施等,一个现代化的新型城市正在平地崛起。第二,到1984年底为止,已经同外商签订协议二千二百一十八项,协议投资总额达一百一十六亿港元,实际投入使用的外资约四十一亿港元,占全国引进外资的七分之一。在引进的技术设备中,有些是比较先进的。第三,吸收和培养了一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到1984年底,已有各种专门人才一万二千三百多人。第四,按照“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和“跳出现行体制框框之外”的原则,对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劳动工资制度、价格体系、外贸体制等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并制订了一批特区单行法规。第五,1984年深圳全市工业生产总值达十八亿元,比1978年的六千万元增长了近三十倍;农业总产值一点一五亿元(按新口径计算),增长9.6%;财政收入五亿元,增长二十八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总起来看,几年来深圳特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是很大的。深圳从过去一个荒凉的边陲小镇变成现在这样一个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建成了具有一定基础的投资环境,为开放和改革探索了道路。深圳已经取得的这些成就,不可低估。这是党中央开放政策的胜利,也是深圳全体干部和群众在国家所给予的优惠和内地所给予的支援下,辛勤劳动、努力奋战的结果。
在肯定成就的同时,不能不看到,深圳经济在前一阶段的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头几年深圳商业贸易和房地产业发展得特别快,那几年深圳的繁荣主要是靠商业和房地产业支撑的。这个情况在去年有所变化,工业产值开始上去了,但是还没有扭转商贸为主的局面。二是产品内销比重大,1984年仍在70%以上,销售到国际市场的不到30%,外贸进口远大于出口,深圳经济基本上还是内向型的。三是不少工业企业还是简单加工性质,1984年工业净产值只占总产值的21%,加工深度低于全国平均35%的水平。
看不到上述问题是不对的,这不利于深圳经济向新的更高的阶段过渡,更好地向战略目标前进。另一方面,因为存在着上述问题而否定深圳建设的成就,更是错误的。应当指出,深圳经济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作具体分析。第一,要看到客观存在的发展的阶段性。深圳原来的基础很差,资源、技术、人才都很缺,不可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就建立起先进的工业和外向的经济,而必然要经历一个为达到将来目标创造条件的过程。先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做起,搞一些房地产业,相应地发展一些必需的商业贸易,为引进资金技术、建立先进工业开路,就是这样一个过程。第二,办特区是新事,没有现成的经验,对特区发展战略目标的认识和适应,也要有一个过程。第三,也要看到,我国目前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和国际价格之间,存在着两个台阶式的落差。特区开放后,有了可以利用这两个落差的条件,一些单位凭借特区的优惠,利用价格落差,赚钱容易,发展了一些不正常的内向性的商业贸易,出现了炒买炒卖外汇等现象。但这类现象不是深圳所特有的,主要是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去造成的。
努力实现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化
现在,深圳特区的发展正在跨入新的战略阶段,怎样爬好两个坡(拟议中的二线管理和特区金融改革),更上一层楼,完成新阶段的战略任务,这牵涉到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寻求多方面的对策。这里我想简单谈谈三点看法。
第一,要坚定地树立转向的思想,努力克服转型过渡期的暂时困难。特区经济要不要转向?这是特区向更高发展阶段过渡时首先要解决的认识问题。特区在前一个发展阶段,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形成的是一种内向型的经济,而中央要求的特区,是建立外向型经济。现在到了非转向不可的时候了。转不转向,不但关系到特区本身存在的意义,而且关系到党中央举办特区的决策的贯彻,所以,转向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我认为,深圳特区在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以后的一切经济工作,都应当围绕着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化,“以贸为主”向“以工为主”的转化,一般技术为主向先进技术为主的转化这样一个根本战略任务。一切对内向型经济的留恋必须克服,一切对外向型转化的障碍必须扫除。不彻底解决这个认识问题,深圳经济要朝更高的阶段迈步,是不容易的。
当然,搞外向型经济,比搞内向型经济难得多,办工业比办商业难得多,搞先进技术比搞一般技术难得多。所以,特区经济的转向,其难度不能低估。我们应当尽一切努力克服转型期的暂时困难。这些困难也是能够克服的。我认为,拟议中的二线管理和特区金融改革,可以成为促使深圳克服困难、实现转向的契机和动力。在度过难关的过程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在计划安排、物资调拨、产品内销和外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照顾,继续扶一把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扶是为了促,而不单是为了保,对于少数本来就不正常、再扶也不能转成外向型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及早调整或转移,这样将更有利于特区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而出现某些阵痛,应当看成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第二,为了比较顺利地实行转向,稳步地向战略目标前进,必须适当控制特区经济的发展速度,加强宏观经济的管理。
深圳特区创办以来,实现了超高速的增长,这两年每年都翻了一番以上。这在创业阶段是可能的。但是,超高速增长往往带来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过去内联外引的项目,往往未能经过严格的筛选,不少不符合特区发展目标要求的企业也兴办起来了,有的技术落后,经营不善,影响了特区的经济效益。今后基数提高了,不可能长期继续以过去那样的超高速增长。为了转为外向型,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有必要适当控制发展速度,防止经济生活出现过热和失衡现象。
根据深圳特区的有利地位和国家给予特区的优惠条件,今后深圳经济的发展速度应当而且也有可能高于内地和香港。但是这种高速度,应当是有利于实现特区经济转向的高速度,应当是结构合理和效益提高前提下的高速度,而不应追求超高速度以致给结构和效益带来不良后果。特区资金来源门路较多,若是单从资金来源看,速度不是不可以加快,但是其他方面存在不少制约的因素,如能源、交通相当紧张,技术干部和熟练工人很缺乏,经济管理经验不足,等等。即使在资金方面,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外商投资,也带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能够引进多少并不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意愿,而是受国际经济状况、游资动向、国际投资条件、国内其他开放地区投资条件和深圳投资条件对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规划1990年和2000年达到的发展水平和相应的增长速度时,要注意实事求是,留有余地,宁可在实际执行中超额完成,切忌规划过大,防止出现扑空或者失控现象。根据特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引进外资的洽谈、签约、组建、投产,要尽可能形成一个合理的配组,以保证每年都有外资投入,有生产能力投产,从而保证特区经济的持续增长。
当然,在转型期适当放慢速度,应该吸取我国过去的经验教训,防止大起大落,切忌急刹车,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
与控制速度和调整结构相联系的,还有一个加强宏观控制和宏观指导的问题。加强宏观控制,首先是对经济总量的控制,保证社会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的平衡,物资流量和资金流量的平衡。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形成,看来深圳物资在对外输出输入方面将是出超型的,在对内输出输入方面将可能是入超型的;随着外引内联的发展,资金运动在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在相当时期内都将是流入型的。所有这些情况,增加了特区综合平衡的复杂性,要根据这些特点,组织好特区财政、信贷、物资、外汇收支以及人民币收支的综合平衡。鉴于特区经济的运行主要靠市场调节,无论是总量控制还是结构调整,都要注意运用经济杠杆,特别是银行信贷杠杆和财政税收杠杆。
第三,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特区发展的战略目标,要进一步解决特区体制和优惠政策问题。目前条条的干预多了一些,有些从条条下来的政策措施,往往是“一刀切”,不尽符合“特事特办”的精神。这将会增加特区转向的困难,不利于战略目标的实现。看来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圳特区的自主权,明确以块块为主,使特区在经济工作上有更多的机动、变通和探索、试验的权力。各部门在深圳举办企事业单位,要经由特区严格筛选,接受特区政府的节制和监督。随着深圳经济向外向型过渡的完成,要进一步从战略上考虑特区行政隶属体制同收回主权后的香港体制如何逐步接近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处理深港之间的协调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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