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从几个专业合作组织看供销社的改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2
第5版()
专栏:

从几个专业合作组织看供销社的改革
孔庆演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
近两年来,在农村向商品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形成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一部分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实行多层次的联合。如:
浙江省萧山县的蜂业公司,以县供销社所属的土产果品公司为依托,由二十个养蜂群体负责人(代表三百六十一个专业养蜂户)组成,统一采购养蜂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并与杭州市的制药厂联合加工蜂蜜制品。
临安县于潜棉纸联营处,以县土特产公司为依托,由十九个合作棉纸厂组成,统一向省外采购主要原材料,销售产品和交流技术。
余杭县广大棉农麻农,以县供销社所属特产公司为依托,组成棉麻生产者购销协会,专门为棉农麻农提供良种,传递市场信息,协商定价,疏通商路。
上述组织形式除协会比较松散以外,大致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劳动者在专业生产基础上、产前产后服务环节的自愿联合,其中有的主要是劳动联合,有的既有劳动联合,又有资金联合,没有行政部门介入,是真正的群众性经济组织。
(二)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是跨地区的同行业的经济联合。
(三)不改变原来的财产关系,经营方式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有的是分散生产,统一供销、加工;有的是小集体生产(如生产棉纸的手工工人是集中在工场内按工序分工的),大集体统一供销。
(四)民主管理。一般是专业户和供销社各派代表组成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重大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五)实行合理分配。分配的形式除支付工资外,经营利润一部分按各人提供的劳动或产品价值返还,一部分留作企业积累,一部分按股金分红。
实践表明,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经营的规模效益,解决了专业户个人或小联合体所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解决了供销社与农民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因而获得了巩固和发展。今年加入萧山县蜂业公司的养蜂户和加入于潜棉纸联营处的合作纸厂,都有较大的增长。
供销社的改革方向
上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给了我们如下启示:
(一)合作化是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与发展合作经济是一致的,但合作化的形式要适应生产商品化、专业化的要求,使形式与内容协调。
在土地公有制条件下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基础层次,也是独立自主的农村商品生产单位,但它们在发展商品生产过程中要求有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生产专业化程度越高,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程度也越大。在产前产后服务环节方面建立专业合作组织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方式。上述专业合作组织,实际上是专业供销合作社或专业服务合作社。
(二)供销合作社本来就是农民群众在产前产后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组织,她有扶持农村商品生产的传统,有较好的商业信誉,有现成的经营设施,能够有效地提供信息、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经营辅导以及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在商品生产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农村经济商品化和合作化的过程中,供销社应当而且能够起引导、媒介、促进、催化的作用。综合性的供销社与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并行不悖,互相融合。供销社独包独揽固然不行,但撇开供销社而另起炉灶,就全局来看也不可取。
(三)供销社的组织形式、经营机构和经营方式必须根据生产专业化的要求加以改革、调整和完善。这应该作为供销社深入进行体制改革的方向。现在,供销社基本上还是保持五十年代的组织形式,实行购销结合,综合经营,经营方式是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供应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农村经济尚处于半自给性生产、商品量不多的情况下,综合性的供销社便利农民购销,并可使人员、资金、设施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这种组织形式也有较大的缺陷,主要是:行业分工粗,经营品种多,职工不专,工作不细,业务技术和服务水平不高,往往顾此失彼,难以适应生产专业化的要求。综合经营的成果难以与社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对于社员来说,不论卖给供销社多少农副产品,不论是畅销的还是滞销的,除了按股金综合分红以外,别无好处,因而不能吸引社员关心供销社的事业。特别在农村生产日益商品化、专业化,农村市场日益开放以后,农民更加关心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减少中间环节的扣除,选择符合要求的服务部门。前段时间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要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把供销社与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紧密地结合起来,并逐步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必须适应农村生产商品化、专业化的需要,改革、调整、完善供销社的组织形式、经营机构和经营方式;强化适应的一面,改革不适应的一面,扬综合经营之利,抑综合经营之弊,以综合性供销合作为依托,发展专业性的供销合作和其他服务环节的合作。具体地说:
(1)现有综合性的供销社组织形式要继续保留,某些部分,如生活资料供应,还须适应农村消费结构变化、购买力向城镇集中的趋势,加强综合商场的建设。
(2)农副产品和生产资料的经营机构应适当分细,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系列化服务。如富阳县供销社为了组织和支持农民发展食用菌生产,1983年专门成立食用菌公司,负责提供菌种和培养料、技术辅导、加工、运输和销售服务,促使全县食用菌栽培面积由1982年的二十二万平方尺扩大到今年的六百万平方尺,预计收入达一千万元,从而把全县一万六千多户菇农紧密联结在自己的周围。湖州市郊区南浔供销社成立畜禽良种公司,负责向专业户提供良种、配合饲料、畜禽防病治病、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对促进当地畜禽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部分农副产品的经营方式,可以根据农民的要求,由收购改为代销,减少流通过程的扣除,使生产者得到更多的收入。
(3)对条件成熟的商品,要抓住时机,在家庭经营或联合体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因势利导,建立以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的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应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形成供产销一体化;实行社员民主管理和经理人员负责相结合;实行合理的分配办法;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和公共提留制度。这些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也可以县供销社联合社(包括所属专业公司)为依托,在全县或跨县建立专业联合社。通过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进一步密切供销社与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联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