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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2
第7版()
专栏:文艺评论

论瞿秋白的杂文
王尔龄
就杂文而论,鲁迅、瞿秋白无疑是双峰插云的一代文宗。诚如瞿秋白所说,鲁迅是在“战斗紧张和剧烈的时候”,“来不及把自己的情感,思想,见解溶化到艺术的形象里去”,而以杂文向社会发言的。瞿秋白则除了偶有诗作之外,在文学领域内主要的写作就是杂文。如果说,鲁迅是从小说到杂文,两擅其胜;那么瞿秋白则是在杂文艺术上走向成熟,堪与并驾齐驱。

瞿秋白从二十年代初开始写杂文,到三十年代卓然而成大家。早在二十年代初,他报道访苏见闻的两本散文集《饿乡纪程》和《赤都心史》中,就有意溶进了“杂集随感录”的表达方式,在叙事性的散文集里得心应手地运用杂感文字。
《饿乡纪程》中的杂感,固然是在夹叙夹议中“行其所当行,止其所不得不止”而自然流泻出来的,但是也具有他特有的思辨方式。散文中的议论,表现为他对社会、历史的独特认识,充满着哲理的情味。论从事出,哲理的思辨寓于其中,便使它产生了随感录的色彩。
叙事的《饿乡纪程》还只是在某些地方显示出随感录的色彩,而情志相连的《赤都心史》有几节简直就是可以独立成篇的杂感文章。第二九节《家书》、三○节《“我”》、三一节《生存》、三三节《“自然”》、四五节《新的现实》、四六节《生活》就是显例。多数是文学性的社会短论,直抒胸臆;有的则是设梦境写寓言,曲折见意。无论是直是曲,仍然有着哲理思辨的印记。如果提出来单独发表,置于《新青年》的“随感录”栏内,不会令人觉得不相称,也不会使人觉得是汨没了创作个性的普通杂感。
瞿秋白早期作品中,不仅有杂文化的散文,还有小说化的杂文。如《涴漫的狱中日记》、《那个城》、《猪八戒——东西文化与梁漱溟及吴稚晖》。《涴漫的狱中日记》先假托三千年后的考古学家“在东亚大陆上发见许多古代文件”,再刊布其中“残破”的几则日记,原来却是模拟1923年“二七”罢工中被捕工人口吻的揭露北洋军阀的文章。假托的文字对于模拟的日记,起了“后之视今”的照明作用。而这种既有假托,又作模拟的杂文,就溶进了小说的某些手法,成为不同于一般随感录的别开生面之作。
《那个城》却全不用议论,通篇写一个小孩子的赶路,“沿着大路走向一个城”——“无限苦痛斗争,为幸福而斗争的地方。”那是一个“还没建筑完全”却“仿佛含着什么仙境”的“伟大的城”。实际那就是几年前刚刚发生十月革命的地方。小孩子呢?不免令人想到《饿乡纪程》中那个因为“一线的光明,血也似的红”而使“我愿去,我不得不去”的“一位少年”,“航向旋涡”的“东方稚儿”——瞿秋白。追叙三年前的赴俄心情,用的是类似小说家言,而尾注中的“读高尔基后”这几个字正可以提示我们应当褪去小说色彩,去追寻杂文内质。
除了小说化的杂文,更多的是文艺性政论,杂文的“正宗”。总题为《鞘声》的十二则短评,针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议论,作种种评说,展开思想战线上的斗争。尽管涉及面广,却是都以雄健的笔力,各逞其变化之妙。其中有直接引用、穿插评点的《世界的结局》,有借论引伸、戛然而止的《近东的土耳其就能如此,远东的中国呢?》,有略作铺陈、直剖其心的《中国的花车和美国的公使》,有正面展开、议论风生的《康有为与许斯,梁启超与芳泽》、《无用的人与东方文化》、《小小一个罪恶》,有行文曲折、反语迭出的《好容易!》、《这也是“国学”》、《社会主义行好事假客气》,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上海申报馆里的农业国》,有以小见大、一语中鹄的《德谟克拉西的法兰西》。最妙的是《二十世纪的绝妙好辞》,作者模仿宋儒朱熹为《大学》作传注,写成传《经》模样。似乎是一本正经地说经义,其实是在调侃讥讽,杂文的笔力在冷嘲热讽中进入了运用自如的境地。
受到列宁故乡革命烈火锻炼,亲炙列宁教导、已经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的瞿秋白,在返国初期投身共产主义运动以后,在思想战线上进行了得心应手的斗争,杂文的锋芒毕现。尽管他在1927年还自称“马克思主义的小学生”,也确然存在着“中国知识阶级”的弱点,但他已经具备了马克思主义的敏锐观察力;表现在杂文上,他的思想和艺术上的成就,已经达到了那个历史时期的相当高度。

三十年代,瞿秋白在上海的几年,是他的杂文成熟时期。在当时名家迭出的杂文文坛上,他和鲁迅是领袖群伦的大手笔。可以说,他是在深刻研究鲁迅、追步鲁迅杂文中卓然独立,直攀杂文高峰的。
1931年初夏至1933年末这段时间里,瞿秋白在上海领导左翼文艺运动。在白色恐怖的艰苦斗争环境中,他与鲁迅结下了亲密的战斗情谊。这时候,瞿秋白以他对鲁迅认识的深刻性,写了令人一新耳目的宏文《〈鲁迅杂感选集〉序言》,其中说:被鲁迅抨击过的一些个人的姓名,“在鲁迅的杂感里,简直可以当做普通名词读,就是认做社会上的某种典型”,瞿秋白很看重鲁迅杂文的这种本领。写出“社会上的某种典型”,不仅和他早就主张的“要试摹‘社会的画稿’”说相一致,而且还具有更高的艺术要求。鲁迅杂文的精当、耐读、有力,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此。而象鲁迅那样“揭穿这些卑劣,懦怯,无耻,虚伪而又残酷的刽子手和奴才的假面具,是战斗之中不可少的阵线”,因而他的杂文也致力于以“社会的画稿”摹写“社会上的某种典型”。这些杂文准确地、鲜明地、形象地写出了对象的本质特征,因而具有剔肤见骨的艺术力量。此外,瞿秋白还在杂文里画出了对手种种的丑相。他的杂文,以刻画的富于特征性,达到犀利尖锐、力透纸背的艺术效果。
瞿秋白于1933年在鲁迅家里作客或住处与鲁迅邻近时,曾和鲁迅共同商量写了十三篇杂文,由鲁迅请人抄录,署上鲁迅所用的笔名寄出发表。据许广平回忆:“在他和鲁迅见面的时候,就把他想到的腹稿讲出来,经过两人交换意见,有时修改补充或变换内容,然后由他执笔写出。他下笔很迅速,……鲁迅看后,每每无限惊叹于他的文情并茂的新作是那么精美无伦。”这当然是由于他工力深厚、杂文艺术精进的缘故。但也由于用鲁迅的笔名发表,落笔时有意模仿,因而有几份相近。这十三篇杂文,不仅运笔用墨上与鲁迅略有相象,而且在着意刻画社会典型上也向鲁迅靠拢。例如同是针对胡适为《人权论集》作的序言而发的两篇杂文,构思、写法很不相同。先前所作《鹦哥儿》对新月派“人权论”的分析铺得较开,说得太直,用了不少政论语言;而这时写的《王道诗话》已不存在这些缺失。文章既精炼,而又曲折有致,沿着“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一线索展开论述,尽管处处不离胡适的言行,却曲尽变化之妙。寓繁于简,寄直于曲,有气魄,有蕴藉,堪与鲁迅为俦。
瞿秋白此时所作,在深于开掘上也不下于鲁迅。他的《迎头经》比鲁迅的《中国人的生命圈》早写二十多天,在勾勒“不抵抗主义”的脸谱上,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揭露的深刻性同样在嘻笑怒骂中显示出来。瞿秋白既然对鲁迅的杂文知之已稔,研究有素,以他的思想和艺术水平,自然可以象鲁迅杂文那样以形写神了。
杂文要选取典型,但是杂文中的典型并不就是小说、戏剧中的典型。社会典型有别于文学典型。尽管杂文也包括在文学之内,它只能写出社会典型而不能创造文学典型。纵然是瞿秋白的一些小说化杂文,也仍然是杂文,仍然没有创造文学典型。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轻视杂文。事实上,散文、报告文学、抒情诗歌,也都不能用创造文学典型来要求,何独杂文!可以进入杂文(包括文艺政论)的社会典型,必须是“历史舞台上的真正人物”;用来刻画社会典型的社会特征,也必须是“社会上的具体现象”。当然,在杂文中写出社会上的某种典型也不易为,正如列宁所说,“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应当“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鲁迅、瞿秋白的杂文之所以具有艺术生命力,也可以从这里得到说明。

瞿秋白的杂文还有随感式的、时论式的、寓意象征化的、抒情散文式的。他尽管从鲁迅杂文里吸取过艺术营养,从而使自己进入了一个新的境地,但毕竟不同于鲁迅所作。瞿秋白的杂文,风致标格与鲁迅不同。
瞿秋白杂文的初期和成熟期,文笔上出现过变化。但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创作个性。诚然,明白晓畅是瞿秋白杂文的特点。鲁迅就下过这样的断语:“何苦(即瞿秋白)的文章,明白晓畅,是真可佩服的!”但他也有隐晦曲折的文章,《这也是“国学”》、《社会主义行好事假客气》、《弟弟的信》、《菲洲鬼话》、《人才易得》等篇就是。可见明白晓畅并不与含蓄互相排斥,两者是可以并存的。鲁迅所说的明白晓畅,与其说是瞿秋白的风格,不如说是他的优点。
那么,瞿秋白的风格是什么呢?我认为,第一是运思敏锐,笔力豪骋,以驱驾雷霆的笔墨,展开篇幅。鲁迅指着他的批驳“第三种人”、“自由人”和所谓“民族主义文学”的文章说:“真是皇皇大论!在国内文艺界,能够写这样论文的,现在还没有第二个人!”这一风格,不只是在论战性杂文中体现,还在论述性、叙事性、抒情性的杂文中显现,《欧文的新社会》、《猪八戒》、《一种云》等篇即其适例。
第二是广取杂收,为“我”所用,扩大杂文的天地。他吸收小说的某些表现手法,借用戏曲的形式(《曲的解放》),运用抒情散文的笔调(《那个城》、《暴风雨之前》),选取诗话的写法(《王道诗话》),摹拟传注的方式(《二十世纪的绝妙好辞》、《迎头经》),文学的和非文学的因素广泛地纳入他的杂文;他的多才多艺,使杂文与其它文体在边缘地带相切乃至相交,充分表现出杂文的灵活性,并以灵活性发挥它多功能的战斗性。
瞿秋白从初写杂文到臻于成熟,始终保持并不断发扬他的创作个性,形成了他的俊辨淋漓,无复滞碍,广取杂收,触途成擅的风格。杂文家的瞿秋白,在我国杂文史上作出了创造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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