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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各地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 多为军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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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4
第1版()
专栏:

民政部要求各地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
多为军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民政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尊重、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的精神,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地为军队和优抚对象多办实事。
民政部的通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通知》提出了新时期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这对进一步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各地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加强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深刻认识军队在保卫祖国、建设四化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拥军优属观念和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的良好社会风尚,使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二、认真落实对农村烈军属的优待。各地要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尽快制订相应的地方法规,提出本地区优待烈军属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做到依法办事。同时要建立检查制度,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三、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伤残战士。安置中的困难和问题,地方要设法解决,不应向部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要配合军队搞好军地两用人才建设。
四、认真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当前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住房建设,以保证今年下半年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到地方安置;要及时落实他们的各项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妥善解决随迁家属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切实做好烈士褒扬和烈士家属的抚慰工作。对在对越防御作战中牺牲的烈士,要在烈士的家乡举行适当规模的群众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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