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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时 中央人民政府首席代表李维汉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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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5-28
第3版()
专栏:

  在举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时
中央人民政府首席代表李维汉讲话主席,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已经签字了。
我们,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在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指导之下,很荣幸地参加了这件有历史意义的工作。作为一个民族事务方面的工作人员,看到了这件工作的成功,我个人更其感到兴奋。
依据已经签订了的协议,西藏人民即将获得和平解放,从而永远脱离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奴役,永远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同国内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的权利。西藏人民即将从长期的黑暗境遇转向光明,人口将逐渐增多,人民经济将逐步发展,人民生活将逐步改善,人民文化将逐步提高。我们确信,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给西藏人民带来了一个光明的和幸福的前途。
在全部协议条文和整个谈判过程中,中央对西藏地方政府的要求,主要地只是:西藏地方政府坚决脱离帝国主义影响,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开进西藏,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归还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现有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这实际上只是要求西藏地方政府从帝国主义的羁绊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而这正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既定方针,必须彻底贯彻实施的。除此之外,协议的大部分条文,都是关于西藏内部关系和内政事宜的处理。在这些问题上,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和西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主动地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同时尽量地听取和采纳了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的建设性的意见,因此既照顾了西藏人民的实际需要,也照顾了西藏地方政府的实际需要。举一个重要例子来说,关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之间的和解办法,在整个协议中占去了三条,因为这是西藏僧、俗人民所共同关心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经过反复商谈所取得的协议,从历史上和政治上说是公平的合理的,从宗教关系说,也是史有前例的,因此是符合于西藏内部团结的需要的。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感谢以阿沛·阿旺晋美先生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的努力,使双方代表能在友好的基础上,顺利地达成了全部问题的协议。此外,我们向达赖喇嘛先生和班禅额尔德尼先生表示谢意,因为达赖喇嘛先生亲政之日,即开始改变以往西藏地方政府的错误政策,派遣自己的代表来中央谈判,并授以全权,而班禅额尔德尼先生也经过自己的代表,给我们以善意的协助。
最后,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一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致最崇高的敬意,由于他的伟大感召,使西藏人民获得和平解放,获得光明与幸福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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