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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理查德·斯·安德里克犯有失火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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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4
第4版()
专栏: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理查德·斯·安德里克犯有失火罪
据新华社哈尔滨8月13日电 (记者周佩琪、石堪砺)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判处在天鹅饭店4月19日失火案中犯有失火罪的理查德·斯·安德里克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由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五万元。
理查德·斯·安德里克,男,三十四岁,大学文化,美利坚合众国公民,是能源工程(东南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经理。他同美国公民伍卓芬和温到祥于今年4月18日由北京来到哈尔滨市与哈尔滨炼油厂洽谈业务,住宿在天鹅饭店一一一六房间。当日二十一时三十分左右,理查德·斯·安德里克酒后回到一一一六房间,吸烟入睡,不慎将燃着的烟头掉在床上阴燃。理查德仰睡在床上,穿的西服上衣右后肩和右臂外侧烧成条形焦糊状并粘有床罩纤维,右耳后下侧的头发被烧焦。他被烟呛醒后,离开了房间,跑到楼下去了。由于房门打开,形成空气对流,火势迅速蔓延室外,烧及二十一间客房,其中重毁六间。理查德·斯·安德里克的行为经司法部门勘验,证据确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有失火罪。
6月26日,经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哈尔滨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理查德·斯·安德里克。7月1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于1985年7月11日至8月13日对此案进行了五次公开审理。
判决书中指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理查德·斯·安德里克接到判决书后,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关于是否上诉,理查德·斯·安德里克表示,要和他的辩护律师商量再作决定。
记者看到,在今天的公开宣判法庭上,约有七百人旁听。参加旁听的人员中,有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的工作人员、理查德·斯·安德里克的朋友。他们是得到法院允许前来旁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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