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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筹委会研讨开采海底资源规章制度 我代表重申反对任何违反海洋法公约行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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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4
第7版()
专栏:

国际海底筹委会研讨开采海底资源规章制度
我代表重申反对任何违反海洋法公约行径
新华社日内瓦8月12日电 (记者任正德)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今天下午在日内瓦举行1985年夏季会议,继续讨论和制定关于开采国际海底资源的规章制度。
今天的会议主要针对美国政府擅自颁发勘探国际海底资源许可证的非法行为展开了讨论。美国政府无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国际海底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于去年11月向四个财团颁发了许可证,准许它们在太平洋国际海底区域进行勘探工作。这种把国际海底资源据为私有的行为在会上遭到发言者的一致反对。
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哈米德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发表声明说,任何在国际海底筹委会以外采取的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动“都不应得到承认”,并且应被视为完全非法。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海洋局局长严宏谟在发言中支持七十七国集团的原则立场。他指出,有的国家无视国际社会的舆论,公然背着国际海底筹委会,擅自按照自己的立法颁发国际海底资源许可证,这从根本上破坏了海洋法公约关于国际海底的制度。
严宏谟重申了中国的立场:“任何违反海洋法公约,单方面批准在国际海底划定勘探区,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决不可能为国际社会所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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