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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查处宝鸡制药厂参与制造假药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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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7
第3版()
专栏:

陕西查处宝鸡制药厂参与制造假药问题
新华社西安八月十五日电 (通讯员宿彦)参与福建晋江制造假药的陕西宝鸡制药厂的一些领导人,无视中纪委的《公开信》精神,至今仍然执迷不悟,力图隐瞒事实真相。为此,八月十三日陕西省政府向这家工厂派出了工作组。同时,省卫生厅决定吊销宝鸡制药厂转让给晋江的五种药品的十个文号。
宝鸡制药厂晋江分厂是晋江县假药厂中生产能力最大的一家,假药产值约占晋江假药总产值的十分之一。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宝鸡制药厂副厂长陈志兴等人来到晋江,与根本不具备制药条件的陈埭保健食品厂签订了联营办药厂的协议书,并取得宝鸡市医药公司的同意。六月下旬,宝鸡制药厂先后向没有取得福建省医药卫生和工商部门批准的晋江分厂派去三名技术人员,第一批假药便在用竹片搭成的不挡风、不遮雨的简易工棚中炮制出来了。尔后,宝鸡制药厂又未经陕西省医药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向晋江分厂转让了五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这样,由汽油桶改做的土炉、大铁锅中制造的假药便堂而皇之地挂上了“合法”招牌,仅去年七月五日至十月二十三日,生产的假药在全国各地销售额即达三百多万元。
晋江分厂生产的假药在市场上一出现,即被四川省江北县药检所揭发。去年九月陕西省卫生厅通报全省,指出晋江分厂药品为非法生产的药品,责成宝鸡制药厂作出检查,并要求晋江分厂立即停止生产,随后便停止了转让的五种批准文号。而宝鸡制药厂一面作假检查,一面生产推销假药。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又将新批准给他们的五个新文号私自提供给晋江分厂。直到去年十二月上旬才不得不向晋江分厂发出终止协议书的通知,今年元月才撤回最后一个留在晋江的技术人员。
据初步调查,宝鸡制药厂的一些领导、技术人员以及宝鸡市医药公司的经理都不同程度的接受了晋江假药案犯罪分子的贿赂。
中共陕西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三令五申督促宝鸡市认真查处宝鸡制药厂参与制造假药的问题。但宝鸡市至今行动迟缓,没有拿出查处意见。七月下旬,宝鸡市电视台还安排在假药案中负有重大责任的宝鸡制药厂副厂长陈志兴发表电视讲话,为该厂参与制造假药推脱责任,欺骗舆论,影响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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