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对经济政策进行变革的重大步骤 南斯拉夫建立新的银行信贷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7
第7版()
专栏:

对经济政策进行变革的重大步骤
南斯拉夫建立新的银行信贷制度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8月13日电 (记者陈诗让)南斯拉夫联邦财政部副部长奥格尼亚诺维奇昨天在这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南斯拉夫将制定新的法律来建立新的银行信贷制度,并对现有银行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奥格尼亚诺维奇在阐述联邦政府最近起草的一项法律草案时说,根据这项法律草案,新的银行信贷制度包括下述重要内容:
一、对现有银行进行改组。按照新的规定,凡信贷能力达六十亿第纳尔(二百七十五第纳尔折合一美元)的银行,才能重新登记注册。在现有银行中,凡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都必须关闭或与别的银行合并。这些银行在倒闭后仍需履行其还债的义务。
二、取消地方行政机关批准成立银行和干涉银行业务的权力。今后,各级银行的成立均需由南斯拉夫人民银行统一审批。
三、加强南斯拉夫人民银行的作用。南人民银行不仅负责发行货币、制定货币和信贷政策,负责监督国际支付,而且还要负责管理和监督国内各银行的业务。各银行能否经营外汇业务,也由南人民银行授权。
四、对投资进行审查和限制。银行在发放投资贷款前,要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效益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自筹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数额。
奥格尼亚诺维奇强调说,新的银行信贷制度将有助于减少通货膨胀,促进经济部门的经营效率和参加国际分工。它是当前南斯拉夫在经济政策方面进行变革的一个重大步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